(本報編輯部)上週在俄納岡州校園發生的槍擊案再度敲響大家對校園安全與全國禁槍議題的關注。但光是關注而沒有行動與跟進是不切實際的,不過這也是一個一直糾結下去的問題。
禁止民間用槍或提高出售槍械條件或加強對槍械持有人的安全背景調查等都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也會惹來支持槍械人士的非議,也不會被認可與普及化,因為美國人對槍械使用及接受程度實在是太民主與太自由了。
其實槍械本身並沒有不妥,問題是出在使用槍械的人身上及公民教育對槍械使用知識的傳播是否足夠。
在一個安全健康的環境中,誰會想著要去買手槍來傍身;普通人拿起槍來也會渾身不自然,因為有殺傷力,殺氣太大。槍械不是玩具,一般人也不願意拿著它去四處招遙。
倘若環境真是極之不利,在紀律部隊也管不了的情況下,要用槍械保護自己,這也屬正常,因為使用出發點是自衛而不是惡意。
作為娛樂消遺的射擊與狩獵也令人可以接受槍械。因為是絕對不會用人肉標靶當目標,極其量會惹來保護動物人士的抗議,但也不會對人類生命構成威脅。
唯一會釀成麻煩與悲劇的就是作奸犯科或頭腦不正常的瘋子開槍了。是匪徒的話對受害者還有一絲法律將他們繩之於法討個公道的希望。最糟糕就是落在精神病患身上,這對無辜被殺者與其家人,祗能說倒霉到極點,是時間地點人物與事情的不適當機遇,誰能負責,實情是誰也負不了責,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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