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編輯部)美國政府對食物品質監控要求是挺嚴格的,經常嚴陣以待,為消費者把關。故此打著美國製造旗號的食品,往往被飽受假貨煎熬的市場當寶,美國貨成了品質保證。不過管理局有時卻讓人感到是否矯枉過正,有點過。
本地百年老號聚昌麵廠出產的多種由米磨成粉製造的新鮮米粉與河粉,按華州食物規例要求,原來祗能在室溫存放四小時,然後要放入冰櫃保鮮,否則作廢,這要求令十年如一天天生產數千磅新鮮粉麵的聚昌矇了。
不知道華州食品部門訂下這個四小時規例時是經過那些考量,但肯定是離不開實驗室的科學數據。這些理論條件與實際結果似乎不吻合,因為如果存放在室溫四小時後不冷凍就會危害食客健康的話,聚昌的新鮮河粉早已出現問題,新鮮米粉類食物在食品店或餐館架上的存放時間肯定比政府要求的長。但到目前為止,還未聽過聚昌被消費者投訴或聽到河粉發生禍端的負面新聞。
大眾理解政府的把關尺度要提高,但有時也要由實際因素中考量。四小時規例可能對某些食物諸如鮮魚鮮肉等肯定是需要的。冷凍新鮮河粉就等如給河粉判死刑,因為冷凍後的河粉會變硬,難吃得要命。
故此這種食物安全條例也要因食材而異,否則生產商會是第一個被條例整死的受害人,其次就是食客,要不就是自己親自在家做,否則想吃一碗新鮮河粉都不容易。食物安全條例是要保護食客與食物,而不是將之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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