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編輯部)每到年終打工一族最興奮的當然是期待來年有薪可加,這樣努力博殺一年才沒有白費。由明年開始,華州全州最低時薪是按規定的十一元;州內數個城市如西雅圖、西塔與塔可瑪則有部份時薪更超越州的要求,由十一元十五仙至十五元三十五仙不等,這對員工來說加薪總是一個喜訊。
最低薪酬調整祗能惠及一般大眾;對於大商企與政府部門薪酬高於最低工資的另一群打工一族,則期望加薪的百分比多一點;人人有份,永不落空;總的來說有加便是好。
但在一些中小型商業內,不加變減或不加不減停留多年不變的薪金制度大有存在,因為自數年前經濟衰退後,雖然近一兩年已好轉,但很多僱主都仍然以大氣候不良為藉口,要求員工明白,稍稍好一些的僱主還會向員工說兩句鼓勵話,請大家多努力工作,寄望來年有好日子過,可以拿多一些薪金或賞金。
遇上一些計較摳門的老闆,他們認為給員工幹活已是天大恩賜,談加薪就像強搶他們似的,大家都別再奢望了。
在這種對僱員處於劣勢的情況下,要生存祗有選擇繼續做還是另謀高就,或多找兼職彌補不足。為了維持生計,自動添加辛勞來達到增加收入的選擇,正是越來越多打工一族的求存選擇,做兩三份工的人多的是。也有一些員工索性自己做小本生意,總比期待他人從口袋漏錢出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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