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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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節即將到來,我思忖自己是多麼幸運有兩個父親。但是,在我長大的過程中,我卻從來沒有覺得我有父親。
當我五、六歲時父母離婚了。現在美國離婚率高達40%至50%,我同情離婚父母的孩子需經歷的種種遭遇。離婚使家庭聚會複雜化,你是否在父親節的時候,與親生父親或撫養你長大的父親一起度過?
有趣的是, 我從來沒有這個問題,即使父母從我小時就離婚了。生父和繼父現在都已經離世了,但是我經常在父親節時想到他們,反映了我童年時沒有父親的空白日子。
母親只是禁止我見生父,他們的衝突如此之深,我不能公開地和爸爸出去,直到我20多歲。(是的,我每年都偷偷摸摸見爸爸一到兩次)
直到我從高中畢業前,繼父都不接受我。我懷疑的部份接受我的原因是,我在高中畢業生的公開考試中表現優異。大多數時候為養家謀生,他在亞洲其他國家工作。
當他回家的時候,我會盡量避開他,他若在客廳,我就到廚房或某個房間。我們通常持續的交流時間不超過五秒鐘,我叫:「爸!」他點點頭,承認了我。不過,他是說服媽媽讓我到美國求學的人,並為我的大學教育付了第一年的學費及第二年的部份學費,我永遠感激他,因為他無需有義務支持我上大學。我在美國的第一年,他從香港到美國來看望我,確定我沒事。他到達時恰是12月份的寒凍天氣,我記得他的皮鞋被雪和泥浸濕了,他很高興看到我。
除了我的婚禮外,平常的日子我從來無需在兩位父親間作出選擇,但幾十年前,為了作出選擇幾乎毀了我的婚禮。
第一場婚禮
「如果他(你的生父)出席(你的婚禮),我就不參加。」我媽給了我一個最後通牒。
我心裡是希望兩位父親,能在我生命裡重要日子都同時出席。生父也想成為我婚禮的一份子,但當聽到媽媽的憤怒之言,他讓步了。
「別擔心,就讓你媽到西雅圖」他說。我知道他受了很深的傷害,最後是繼父伴我走下過道把我交給新郎。我經常漫思若換做其他女兒,會怎麼處理這件事,以避免傷害親生的父親?你可以嗎?
幾個月前,我在《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讀了一篇有關結婚女人的文章報導,她有像我這樣的兩個父親,她在婚禮上考慮誰伴著她,在她一生中是生父還是繼父對她養育恩情最重?
她決定由生父擔任,當然這讓繼父非常傷心,因為他像自己親生的女兒一樣愛著這個繼女。
然而沒想到結局卻是令人難以置信。兩個爸爸各握著女兒的一隻手,一起走過走道。但這不是女兒的點子,而這位繼父也沒有要求有這份伴隨嫁女的榮譽。
在最後一刻,新娘的生父決定邀請繼父加入出嫁女兒的儀式,因為這些年來生父目睹了她的女兒,被另一個父親所愛和關心,這位繼父在自己女兒成長的日子裡,總是伴隨左右在她身旁。這位生父怎麼會看不到他們兩個人之間的真正親情?能和另外一個父親在婚禮上分享女兒的喜悅,應該是多麼有意義的事呢?
這真是個美麗的解決方案!這種做法只有在現今這個時代才有可能。但是,在過去的日子裡,讓兩位父親同時伴女兒走過走道是會讓人感到尷尬,因為這就明顯的告訴世界,我的父母是離婚的。這也是多年來即使是好朋友,我也不願意透露我的故事。這是件很難啟齒,也是很難長時間和朋友們不談及我父母離婚的這件事。實際上,我的沉默誤導了我身邊人,在意識上,我希望人們相信我有一個完美的家庭,生活在一個完美的世界,我沒有勇氣面對真相。
今天,對父母的離婚我已坦然於懷,但仍然是我最不喜歡分享的主題,希望我過去的心態是開明豁達的。
第二場婚禮
當我結婚兩年後,在德克薩斯州(Texas)的弟弟準備要結婚了,父母中誰代表去參加婚禮的劇本,再次引起爭議。當家人因父母離婚造成分裂時,我和母親住在一起,弟弟由父親照顧。
老媽告訴弟弟:「如果你爸爸來了,我就不去」。
老爸再次沒能參加兒子的婚禮,母親和我參加了德克薩斯弟弟的婚禮。那時候,新娘這方知道弟弟的家庭狀況,他們只是沒有問,而我們也沒有多作解釋,但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
老媽總是贏了她想要的狀況,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或弟弟從來沒提出異議。真希望那時我明智且堅強,能站起來跟母親抗爭,為什麼孩子要為父母的離異付出代價呢?
爸爸!謝謝你這些年來的理解和忍讓,向我們傳授了慷慨的真諦。
一場葬禮
「我不知道你有另一個兒子。」一位朋友於2002年在繼父泰國的葬禮上問母親,弟弟為支持媽媽,從德州趕赴出席了繼父葬禮,儘管他與繼父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另一位朋友說:「我不知道他還有其他孩子。」她指的是繼父自己的孩子。
「嗯!我們過去都有自己的故事。」媽媽的回答說明了因離婚率愈來愈高,很多人存在的實際狀況。她微笑的淚眼中已沒有更多深藏的秘密,揭開真相讓她徹底的自由了。因為數十年來,關於老媽的婚姻,她講了許多謊言去掩飾,她的羞愧變成了我的負擔和羞愧。遺憾的是她的女兒現在是作家,對任何事都無所不談,這些家事也成了一部份。老媽!可真對不起啊!
第三場婚禮
多年前我撮合親生父母彼此和平相處不再怒目以對。我問媽媽為什麼對爸爸如此的生氣?「他欠我錢。」她說。
我想這很容易解決。我告訴爸爸媽媽的心結,爸爸高高興興的償還了欠錢。從那以後,他們真的很高興能在家庭聚會中相互見面。
7年前,弟弟為女兒和女婿在香港的婚禮宴會請了所有的親戚,媽媽和爸爸都出席了,他們像老朋友一樣高興地說話,就像是老友的歡談。他們過去的聚會並不圓滿,但因為她是孩子的母親,這份關係是無法切割的,對父親來說也反之亦然。
不是生氣、憤慨或痛苦可以削弱這些事實,因為孩子們永遠不應該去承擔父母離婚的代價,只有用寬恕才能有助於大家朝各方面向前邁進。
我的家人終於舉辦了一場葬禮和三場婚禮,感謝他們分享的家庭史,不管過去有多糟糕,明天太陽仍會冉冉昇起高懸天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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