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僑胞,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簽證組將於2017年10月赴華盛頓州西雅圖現場受理中國護照、旅行證和健在確認證明申請。歡迎您前往辦理有關證件。
一、辦公時間和地點
(一)10月7日、8日(星期六、日)9:00 – 17:00
地址:Microsoft Building 40, Room Number 1011, 15563 NE 31st Street, Redmond, WA98052。此現場辦公地點由微軟華人協會協助安排。因受理能力有限,請事先註冊預約,註冊網站:https://www.eventbrite.com/e/201710-tickets-38026935588。
(二)10月9日、10日(星期一、二)9:00 – 17:00
地址:西雅圖中國城秉公保良堂,708 S. King St. Seattle,WA 98104。電子郵件預約提前1週左右開始,聯繫郵箱:SeattlePassport@gmail.com。
二、 受理的申請種類僅限:
(一)中國護照換發和補發;
(二)旅行證;
(三)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如需申請其他各類證件,如香港特區護照及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赴華簽證、公證認證,請前往領事館辦理。
三、 受理辦法:
簽證領事當場審核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我們將簽發受理單,請您依照提示自行郵寄相關資料至領事館。
四、 注意事項:
- 請您務必仔細閱讀有關的辦證須知,並按要求準備完整、清晰的申請材料,包括提前填妥申請表,準備好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複印件須用Letter size的紙張) 、符合要求的中國護照照片。如您的申請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恕無法受理。
- 郵寄辦法:請依照受理單上的提示,將①護照或旅行證原件、②領事現場審核裝訂好的申請資料、③受理單標明數額的Money Order以及④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盡快寄到領事館,您的受理單將於受理之日起三週後失效,領事館將退回失效的郵寄申請。家庭數位成員換照可以將材料放在同一個信封寄出,回郵信封也可只提供一個,但由於舊護照將隨同新護照一起寄回給申請人,因此須貼足回郵郵票,具體郵資數額,敬請諮詢郵局或郵遞公司。
通過郵局或郵遞公司寄送申請材料,可能發生丟失、損壞等意外情況,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申請人承擔,總領館恕不能承擔責任。收件人地址請務必寫清楚。郵寄前請自行留一份材料複印件備份。不接受僅填寫申請人帳戶的回郵信封,不接受First Class or Certified Mail,建議選擇USPS Express Mail或FedEx或UPS。注意:要選擇郵件抵達時間為我館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4:00-17:00),請勿選擇週末或節假日,以免造成延誤。總領館不負責去郵局取件或給郵局打電話要求重新投遞。
郵寄地址:Visa Office(請註明護照或旅行證),1450 Laguna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15。 - 收費標準:護照換發、補發25美元,旅行證25美元,姓名加註5美元,每一個申請回郵服務的費用為5美元。申請人不必事先購買Money Order,我們將在受理單上註明所需費用,申請人可據此購買Money Order,並隨申請材料一同寄往總領館。 Money Order抬頭請寫:CHINESE CONSULATE。請注意:只收Money Order,不收現金、公司支票和個人支票。
* 特別聲明:我館在辦公現場不收取任何費用。受委託的組織方可能在辦公現場收取照相服務費、複印費以及排號費等工本費。 - 辦證所需時間:自收到您的郵寄申請資料之日算起,正常情況下,申請中國護照換發20至30個工作日內可辦妥寄出,申請中國護照補發時間暫不能確定(因需要向原發照機關進行核實),旅行證10個工作日內可辦妥寄出,健在確認證明當場辦理領取。您收到新護照或旅行證的時間我們無法預計,部分原因取決於您選擇的回郵方式。如您的申請在領事館二次審核時發現疑問,我們將與您聯繫,這種情況下辦證時間不能確定。恕不受理中國護照換補發、旅行證申請的加急申請。因受理申請數量無法預知,通常由於件數太多,辦理時間可能延至兩至三個月左右,敬請理解。
- 查詢:請自行保留tracking number(如有),以便您跟踪郵寄狀態。如三個月後仍未收到護照,請提供受理單上的CASE#,通過傳真或郵件查詢。傳真:(415)852-5940,電子郵件:visa.sf@gmail.com。
五、辦證須知:
(一)申請中國護照換發和補發所需材料,請參考:http://www.chinaconsulatesf.org/chn/qianzhen/fzlxz/t1236584.htm。
- 只受理護照剩餘有效期在一年以內的、護照簽證頁即將用盡的護照換發申請。如您的護照已過期但有合法美國居留身份,仍可申請正常換發護照。
- 申請人須本人親自前來遞交申請,不可交由他人代辦。
- 提供填寫完整併簽名的護照/旅行證申請表一張 、護照照片3張(照片要求見第6項)。
- 提供中國護照原件和有關資料頁複印件一份。請注意:不需要復印整本護照,只複印個人信息資料頁(帶照片的首頁)、延期或加註頁(如有)。如沒有綠卡,還需複印來美簽證頁、出入境驗訖章頁和I-94頁。
- 提供在美國合法、有效的居留、工作和學習簽證(如綠卡、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I-512L、H1B、F1及I-20、J-1[DS-2019]等)原件及其複印件;如果居留、工作和學習簽證過期或將要過期(兩個月之內),且正在申請延期或調整身份,須提供移民局批准居留和簽證延期或調整身份的通知信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恕不受理持B1/B2簽證短期來美國的換發護照的申請。
- 如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需提交有關書面報告,內容包括:個人情況,旅美前後經歷,在美居留身份,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地點、經過,護照簽發機關、簽發時間、護照號碼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聯繫方式等。
- 護照照片要求:一式3張,小二寸(48mmX33mm),彩色近照(6個月以內),背景只可為白色或很淡的藍色。頭部正面(頭部寬度21mm – 24mm,頭部長度28mm – 33mm)、無帽飾,眼鏡不能反光,頭像居中,面目清晰,眼睛和麵部周圍及頭像後部不能有陰影,照片不能太暗或太亮,不能有污跡、划痕或拆痕。請不要在照片背面寫名字。
- 中國公民與外國公民結婚後改用夫姓,或綠卡姓名與護照拼音不一致,可申請護照姓名加註。須提交結婚證書及配偶的美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美國綠卡(卡上為需要加註的新名字),或法院正式的改名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及護照正本及復印件(複印帶照片的資料頁、延期頁、加註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一份,並附小二寸彩色近照一張(照片請粘貼在申請表上)。
(二)旅行證
- 申請人須本人前來遞交申請,不可交由他人代辦。未成年兒童申請旅行證,須由父母雙方陪同來申請。如只有父或母一方陪同,須提供另一方簽署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如在中國境內,須由中國公證機構公證)的「同意由配偶為該兒童辦理旅行證赴華」的書面聲明。
- 提供填寫完整併簽名(兒童可由父母代簽)的護照/旅行證申請表一張、近期彩色護照相片一式3張(照片要求見上述「護照照片要求」)。申請表上必須填妥兒童的中文名字。
- 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血統的兒童,須提供該兒童的出生證明原件和一份複印件,以及父母雙方的中國護照及有效居留簽證(H1B、F1和I-20等)的原件和一份複印件,以及父母結婚證原件(如有)和一份複印件。
- 對於原來申請過旅行證的16歲以下兒童,無論其父母在美國的居留身份是否有變化(取得美國綠卡),原則上該兒童仍可繼續申請旅行證。遞交的申請材料除一份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和3張近照照片(要求見上)外,還須提供該兒童舊旅行證、出生證明原件和一份複印件,以及父母雙方的中國護照及有效居留簽證的原件(綠卡)和復印件。必要時領事官員需對兒童能否繼續申領旅行證重新認定。
- 定居美國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沒有回鄉證或台胞證而需前往大陸的,請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護照)或旅行證件原件和一份複印件,以及美國綠卡的原件和一份複印件。
(三) 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
- 申請人需本人親自前來申請。
- 在辦公現場填寫審核表。
- 提供有效護照複印件一份。中國公民另需提供綠卡或簽證複印件(如有)一份。
- 提供離退休證複印件(如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