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雅圖市政府今年頒下的法例中不難發現,墨瑞市長及市議會越來越喜歡將解決不來的住房問題,慢慢轉嫁到房東身上來。從較早時要以先到先得方式要求出租給第一個合符資格的租客,以至本週市議會又剛全數通過的房東不能拒絕有犯罪案底租客條例,這都是一面倒護著租客,目的是要房東減少不出租與揀租客的藉口。
西雅圖市政府保護租客基本上也很正常,不過也要對房東們公平一些;政府總不能視房東為優勢一族,認為他們可以退讓就強壓下來。
不容否認社區內弱勢社群的租客更需要大眾支持與幫助,西雅圖市政府本應就要責無旁貸去解決問題,房東有義務但卻不一定是有責任扛上這個攤來幫市政府一把。
即使是幫也要幫得有保障及被公眾認可。如今市政府通過租例要求房東遵守,是變相強行要西雅圖房東們大開中門,近似接受誰能交租就租給誰的方式,幫助市政府吸納更多弱勢社群住房不足的頭痛問題。
租住也是一種服務行業,為何在其他服務行業中能白紙黑字寫著保留拒絕服務的權利而房東卻越來越少機會說不。平心而論,大部份房東都祗希望找到不鬧事,不破壞房屋,有穏定職業保障按時交租的好租客。房東對有案底租客採不信任態度也是人之常情,是自我保護。倘若西雅圖市政府願意任擔保人,在出現問題時出面調停處理,相信房東是會樂意有租無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