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30歲非裔女子Charleena Lyles在其住所被正在執法的兩名警察擊斃,此案件在社會中引起強烈反響。然而該案一直懸而未決,主要由於執法過程毫無影像支持,於是警員是否應該佩戴隨身攝像頭一事便引起了高度關注。
本月17 日,市長墨瑞(Ed Murray)簽署行政命令,要求本市所有警員一律隨身佩戴攝像頭。
該項行政命令要求西轄區自行車騎警在22日之前全數佩戴攝像頭,其餘西轄區的警員也必須在9月30日之前佩戴。
墨瑞在發佈命令後表示,此政令可令警民建立更加良好的信任關係,以便公眾了解警員在執法過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件,確保無暴力執法現象。西雅圖市政律師同時也在聲明中表示此舉不僅提高了警察與民眾之間的信任度,還為警員提供了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