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越南裔男子Dinh Bowman於2012年8月31日在15th Ave. NE持槍殺害一名43歲的美國人Yancy Noll,被判一級謀殺罪罪名成立,監禁29年。
法官宣判後,Dinh Bowman當場痛哭。法官表示,Dinh Bowman在殺人後,面對受害者的家人沒有半點悔疚之意,並多次在法庭上表現出趾高氣揚的神態為自己辯護。
在法庭上,律師讀出了Dinh Bowman母親寫給法官的信:我們兒子做出這種行為是我們的錯,因為我們允許他學用槍支來自我保護。我們願意代替兒子進監獄。
法官聽了律師讀的信, 對Dinh Bowman說:這不是你父母的錯,你應該為你的行為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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