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華州的山林大火摧毀了超過300間房屋,數百居民受影響。華州政府也因此遭受巨大損失。
國會議員Campbell稱,山火釀成如此重大的損失,歸根結底是自然資源部門(Department of Natural Resources)的失職。在山火剛發生的時候,自然資源部並沒有立即採取有效的行動。另外,救援隊伍的直升飛機在向山火地點出發後,並沒有準確地趕到火災現場,是去了俄勒岡州。種種溝通失誤,錯過了救火的最佳時機,最終令火勢不斷加大,難以控制。
因此, 自然資源部被要求吸取教訓,改變政策,在今後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防止同類事情再次發生。今年初,自然資源部向聯邦政府申請$2000萬用於預防山火,並希望政府額外撥款$450萬強化消防員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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