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華州交通運輸部就2013年5月23日Skagit River橋發生的橋樑垮塌事故,向肇事者追討$1700萬賠償。
事發當日,一輛超負荷的大拖車在先導車開路的情況下,途徑5號州際公路的Skagit River橋樑。由於大拖車超載和超高,令橋樑不堪重負而垮塌,兩車同時掉進了水里。
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橋體斷裂令交通受阻。Skagit River橋是通往俄州與加拿大的必經之路,事故令華州交通運輸部遭受巨大損失。
目前,被起訴的責任人共5名:拖車司機及他的僱主,先導車司機及他的僱主,貨運公司。警方透露,Skagit River橋限高是15英尺11英寸,當時大拖車高度為15英尺9英寸。途徑橋樑時,先導車司機正在使用電話,並沒有留意橋樑限高與限重的標誌。拖車司機在出發前也沒有研究路線,以確保途徑的路和橋能負荷其拖車重量。另外,當時先導車與拖車距離太近, 即使先導車司機通知拖車司機超重,拖車也無法及時改變路線。
Skagit River橋至今已有59年歷史,每日有71,000輛車途徑該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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