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市莫瑞市長在情人節前夕宣佈了一系列的二O一五年交通安全措施建議,但主要都是圍繞著汽車減時速五哩來達到交通安全目的。
減車速是否真的能令路人及駕駛者更安全,降低交通意外數字;還是因為車速受限減低了,令到交通流暢受阻,在繁忙時期大排長籠,則有待觀察。
在莫瑞市長的交通安全計劃中,未見提及路人要如何與駕駛者配合或市政府應該如何加強教育市民過馬路的知識。大家看來可能覺得可笑,難道市民連過馬路也不懂嗎?事實上,真的有很多人是不懂,還自以為是,結果到頭來就自找麻煩了。
其實要達到交通安全目的,市民與駕駛者都要負上責任。雙方是要約束自己及互相配合,才能提升真正路面安全。
每當駕駛者看見路人大搖大擺,理所當然認為所有人都要讓他們先過馬路而故意漫步時,很多駕駛者都為之氣結。雖然在道路守則中沒有明文規定,但在一般情況下駕駛者縱使百般不願意,無論如何,他們總也是以路人安全為優先考量,不會也不能與路人爭路,或者去撞路人。
一些路人也因為自持在路面上的特權優勢,在過馬路時不管是否有車輛來往,絕對不會先左顧右盼,他就昂首濶步過他的馬路了。
有一些更不會跟著斑馬線過馬路,祗要自己喜歡走那就走那。駕駛者一不留神撞到他們時,還要負上一身無耐的責任。所以莫瑞市長要真正令西雅圖交通變得安全,不要祗管駕駛者而不管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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