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本地連鎖店加盟商為$15時薪起訴西市政府敗訴後,決定繼續向高等法院上訴,直到勝利為止。為此,全國各地多個加盟商也加入到他們的隊伍,支持他們上訴。
連鎖店加盟商認為他們只是與其他小企業類似,政府不應該把他們當作大型連鎖企業看待。他們的理由是他們只是加盟商,雖然看起來是連鎖店,但實際上是自負盈虧的小企業,通常員工都不到10人。根據新規則,大型連鎖店必須在3到4年內實施$15最低時薪,然而小企業則可在7年內實施。加盟商代表發言:我們唯一的要求只是與其他小企業一樣,可以用7年的時間實現$15最低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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