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州法院裁定縱火案兇手彭景壽在服刑20年期滿後, 仍需支付近$ 1 0 0萬的賠償和罰款。其中$956,000是賠償給救火中犧牲的4名消防員家屬,另外$28,000是把彭景壽從巴西引渡回美國的費用。
1995年1月5日,華人彭景壽縱火燒毀父母交給他接管的冰凍食物工廠(Pang International Foods Inc.),目的是騙取保險賠償金,用以償還自己欠下的債務。火災發生後,消防隊伍趕到現場滅火。但由於準備不足和溝通不善,4名消防員在火場中犧牲。
事發後,彭景壽逃到巴西。最終通過彭景壽前妻和FBI提供的資料,彭景壽被引渡回美國,並在金郡高等法院接受審判。
金郡高等法官判處彭景壽犯有一級謀殺罪和一級縱火罪。至於4名犧牲的消防員,陪審團認為消防隊伍應負上75%的責任。彭景壽接管的冰凍食物工廠在1908年建立,位於華埠Dearborn街,在Maynard街與第7街中間。火災發生後,工廠被夷為平地,沒有其他用途。
彭景壽在1998年正式入獄,2018年12月將被釋放。目前,59歲的彭景壽仍然被監禁。
為紀念4名消防員,華人社群在先鋒廣場建造了4座消防員雕像。另外還建立了一個慈善基金,籌集捐款給4名消防員的家屬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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