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1995 年1 月5 日,彭景壽為騙取保險賠償金還債,縱火燒毀父母交給他接管的冰凍食物工廠(Pang International Foods Inc.)。這次縱火事件造成西雅圖消防局最慘重的一次人員傷亡, 共計有4 名消防員在救火過程中殉職。而彭景壽因犯下4 項過失殺人罪及縱火罪,被判處20 年有期徒刑。
今年1 月,華州法律意見書表示在彭景壽刑滿釋放之後將需支付300 萬美元的賠償金及訴訟費,其中包括對該案件中的9名受害者、一家商舖、兩家保險公司及西雅圖市府的賠償金共計95.6 萬美元,還包括他曾出逃巴西後被引渡回國的成本2.8 萬美元、257.1 美元的庭上訴訟費用及100 美元的受害者附加罰款。他在獄中已經開始分期支付這筆費用,但由於受巨額利息影響,他最終需支付的費用總額將超過300 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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