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市議會本月3 日投票一致通過一項新議案,議案規定准許為市政公務人員提供最長為期12週的帶薪育嬰假。
早在2015 年,西雅圖市政公務人員就獲得了4 週的帶薪育嬰假,是美國西北部地區首個就公職人員育嬰假做出法律規定的城市,在全美範圍內也屬於首批先驅城市之一。
此次通過的議案規定,所有工作時間滿6 個月的公職人員,在初為人父人母,子女不滿12 個月時,可享受至多12 週的帶薪假期。此規定不僅限於親生子女,通過合法途徑領養及監護新生子女的父母同樣享有休假權利。此外,新議案還規定公職人員在放棄一些帶薪病假及例假的情況下,每隔12 個月便可享受一次最多4 週的帶薪假期,以便他們照顧家中生病的親人。
對於此議案的通過,市長墨瑞(Ed Murray)發表聲明表示:「任何人都不應被迫在工作及家庭中做選擇」,並表示希望當地商家紛紛效法,為員工提供合理的帶薪假期。據悉,此次法案的通過將育嬰假延長並額外增加公職人員照顧病人假期將為市府帶來額外支出,每年預算預計增加300 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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