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後若有剩菜待稍降溫後應盡速放入冰箱中低溫保存,且在冰箱內存放期限為三至四天,取出後須充分加熱到攝氏75度以上才能再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
吃不完的剩菜剩飯,放在餐桌下一餐再吃?剩菜放入冰箱保存是普遍作法,不過你知道嗎?冰箱中的冷藏低溫環境主要為減緩細菌滋生,讓剩菜獲得適當保存,但冰箱溫度並無法達到殺菌效果。未食用完的料理在室溫下過久更可能有微生物滋生問題,在攝氏5至60度的溫度是最容易滋生微生物的溫度範圍,根據美國食藥局(FDA)指出,導致食源性疾病的細菌在室溫下每20分鐘便可能呈倍數成長。由此建議料理在室溫下不得擺放超過2小時。
有時因為忙碌或剩菜在冰箱擺放位置不明顯導致忘記食用,那麼剩菜放了好多天還能吃嗎?有些存放太久的剩菜雖然外觀看似無異樣,但由於料理中含水分,而冰箱存放狀況也會影響保存情形,如果存放太多天也可能已有微生物滋長情況,美國國家衛生基金會(National Sanitation Foundation)則建議,剩菜在冰箱中適合的存放時間為三至四天,擺放過久的剩菜丟棄較好。而剩菜也盡量加熱一次後便食用完,避免剩菜多次反覆加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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