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月8日,賀明律師事務所(HERRMANN LAW GROUP)發佈新聞稿,賴拉·賀明(Lara Herrmann)律師表示,事務所方面所代表的4位鴨子船事件受害人在金郡最高法院的審理中,已達成和解,共計獲得825萬美元賠償。
在2015年9月15日發生的鴨子船事件中,造成5人死亡的慘劇。起因為西雅圖鴨子船公司車輛前軸承損壞,造成車輛失控,越過路中黃線,逆行與北西雅圖大學(North Seattle College)觀光車迎面相撞,觀光巴士中5人死亡,數十人受傷。
歷經3年時間,被告方雖多次試圖推脫責任,但破損的車軸承無疑為此案提供了強有力的鐵證。鴨子船總公司及西雅圖分公司方面在車輛設計、生產及維護保養方面都具有不可推脫的重大責任。
賀明律師稱:「在此次達成的和解協議中,獲得賠款數額最大的是來自印尼的18歲男孩Privando Putradanto。他的家人獲得700萬美元賠款,但他卻在此次事件中不幸遇難。他來自十分富庶的家庭,未來財政方面前途一片光明,被內定為父親生意的繼承人,即將在美國完成學業後回到家鄉繼承父業。」
此外,賀明律師還進一步介紹了其他3位受害者的情況。她表示另外3人雖在車禍中幸運存活下來,但不僅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還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出現了嚴重的創傷後應激障礙(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STD)。
來自韓國的留學生Jae Won Jang在車禍中造成了頸部、肩部、腰部及腳踝的永久性物理創傷,並被確診患有嚴重創傷後應激障礙,在此次和解中獲賠60萬美元。另一名來自印尼的學生Florencia Irena獲得37.5萬美元賠款。她在車禍中鎖骨骨折,情緒方面也造成重大影響。她在發生事故之前剛剛與身旁的日本女生交換過座位,而那名日本女生不幸身亡,Irena則倖免於難。另一名韓國女生Na Ra Yoon在車禍中雙手手指均有骨折,同時與其他受害者一樣,情緒受到極大創傷,得到27.5萬美元賠款。
賀明律師表示,此次達成的部分和解協議僅是鴨子船總公司及西雅圖分公司兩方面所需要做出的賠付。同時被列為被告的西雅圖市府及華盛頓州府的賠償方案尚在協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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