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西雅圖警局正在就攔截汽車及單車的優先順序做出重新評估。警局代理局長迪亞茲(Adrian Diaz)在給西市監察長Lisa Judge的一封信中表示,警局方面未來不再將以下情況視為進行交通攔截的主要原因:
·車輛登記(registration)丟失或過期,標籤註冊(tab)過期。
·車牌照的展示問題,包括沒有前車牌。
·某些技術性違規,包括後視鏡裝飾和擋風玻璃破裂。
·單車騎行中的頭盔違規,包括不戴頭盔。
迪亞茲在信中寫道,上述違規行為「與道路、小徑或人行道上其他人的安全沒有直接關係」。此外,他認為這些違規行為可能主要出現在那些無力承擔財務責任的人身上。儘管如此,如果駕駛人同時存在另一個主要違章行為遭到警察攔截,仍然可以同時上述違章行為。
對於以上非主要違章行為,有兩點需要特別強調,若出現雪、霧、不透明或破碎擋風玻璃等影響視線的情況,警方仍將攔截此類車輛,並且要求所有車輛仍必須有後車牌。
對於迪亞茲的信件,監察長辦公室給出的一項建議是,停止對設備損壞造成的違規行為進行攔截,例如大燈損壞。迪亞茲表示:「我原則上支持這一建議,但前提是存在解決設備違規問題的可行方案,為了行人和駕駛人的安全,我們不能讓有設備安全問題的車輛長時間保持這種狀態。」
迪亞茲表示,警方目前正在尋找解決辦法,讓無法承擔費用的駕駛人可以修理存在問題的設備。他在信中稱,警方將嚴格審查其他違規行為以供考慮。自己相信這一提議是出於良好意圖,確保不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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