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2024年8月28日發佈提示,提供教育援助項目的雇主也可以使用這些項目來幫助其員工償還學生貸款,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儘管教育援助項目已經實施多年,但使用它們來償還員工學生貸款的選項僅在2020年3月27日之後可用。根據現行法律,這項學生貸款條款將於2025年12月31日到期。
傳統上,教育援助項目用於為員工支付書籍、設備、用品、費用、學費和其他教育費用。這些項目現在還可用於支付員工符合條件的教育貸款的本金和利息。直接向貸方支付的款項以及向員工支付的款項可能符合條件。
在大多數情況下,教育福利不計入聯邦所得稅預扣稅、社會保障稅、醫療保險稅和聯邦就業稅(FUTA)。根據法律規定,教育援助項目下的免稅福利限制為每位員工每年5,250美元。通常,超過該水平的援助應作為工資納稅。尚未設立教育援助項目的雇主可以考慮設立一個。教育援助項目等附加福利可以幫助雇主吸引和留住合格員工。
這些項目必需採用書面形式,並且不能偏袒高薪員工。有關其它要求的信息,請參閱《第15-B號出版物,雇主附加福利稅務指南》(英文)。有關學生貸款資格要求的詳細信息,請參閱《第970號出版物,教育稅收福利》(英文)中的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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