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DEA眼中,大麻被稱為附表I藥物(Schedule I drug),這使得它與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heroin and methamphetamine)等藥物相當。
隨著聯邦政府考慮是否將大麻重新歸類為一種不太危險的藥物的決定,華盛頓州的行業領導者正在思考這些變化對當地消費者和研究人員的影響。拜登政府的提案將把大麻轉移到一種不太嚴重的附表III(Schedule III)藥物中,這類藥物具有中度到低度的成癮潛力。「它來得太快了,」華盛頓大學成癮、毒品和酒精研究所所長Susan Ferguson博士表示。
多年來,Ferguson和她的研究團隊一直對他們認為過時的聯邦大麻法規感到受阻。目前,該實驗室正在研究大麻對小鼠的影響,以發現更多非成癮藥物。任何新的發現都可能意味著在治療癲癇等疾病方面取得突破。然而,由於聯邦附表I藥物的安排方式,他們被允許研究的大麻質量極低,這意味著大麻的供應也相當有限。
在緝毒局(DEA)重新安排決定的公眾評論階段,提交了創紀錄的43,000條評論供考慮。該評論期於7月22日結束。美國緝毒局何時可以做出最終決定,仍然沒有確定的時間表。該組織最近表示,將於12月2日舉行行政聽證會,這可能會將關於此事的任何決定推遲到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