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2016年 海灣捷運3號議案(ST3)通過後,汽車標籤註冊費一路飆漲,引得民眾怨聲載道。因此華州參議員Steve O’Ban提起集體訴訟,稱該法案違憲,然而卻遭到皮爾斯郡最高法院法官Kathryn Nelson的駁回,稱該法案並不涉及違憲。
O’Ban表示,「我們對於結果十分沮喪,但這也是上訴法院存在的意義。」
在ST3法案規定下,華州對於車輛的估價方式以生產商建議零售價為準,而這一價格通常遠高於汽車經銷商方面所接受的價格。O’Ban稱海灣捷運(Sound Transit)方面在制定法案的時候明顯就是故意為之,掩蓋自己的真實目的,這一法案根本不公平。
海灣捷運發言人Geoff Patrick讚同此項法案的通過,並聲稱這一法案對於本地通勤者來講絕對是一大喜訊,並稱在給民眾提供便利交通的同時,還將改善擁堵狀況。即便日後要到最高法院分辨是非,自己也有勝訴的把握。而判定法案合乎憲法的Nelson法官也認同,該案件距離獲得最終結果可能還有很遠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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