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5年造成5人死亡60餘人受傷的鴨子船事故,民事審判為時4月之久終於結束。陪審團最終要求被告共計賠償原告方1.23億美元。
金郡(King County)最高法院陪審團在此次訴訟中判定,鴨子船國際總公司(Ride The Ducks International)作為鴨子船水陸兩用車的生產商,未能及時發現並召回存在缺陷的車輛,導致鴨子船操控失靈釀成慘劇,因此在此次事故中需承擔67%-70%的責任。
另一方面,負責車輛營運的鴨子船西雅圖分公司由於疏於排查車輛故障,在事故中也需承擔30%-33%的責任。此外,陪審團認為,同被列為被告的華州州府及西雅圖市府並無過失。
華州運輸安全委員會在事發後暫停鴨子船西雅圖分公司20輛車的正常營運。公司方面承認存在159項安全違規現象,並且已繳納22.2萬美元罰款。而鴨子船國際公司也因違反聯邦安全法規被處以100萬美元民事罰款。而就在去年,鴨子船總公司及西雅圖分公司剛剛與4名原告進行廳外和解,共計賠款825美元。
在本次訴訟中,原告方代表律師在結案陳詞中提出,自己所代表的40餘名受害者在受傷後身心均受到巨大傷害,並要求陪審團判處被告賠償每位受害者至少300萬美元。儘管最終每位受害者獲得賠款數額不盡相同,但多數款項已正式安排賠付。
在判決結果揭曉後,鴨子船公司發佈聲明,公司已修改遊覽車行駛路線,並將奧羅拉大橋(Aurora Bridge)從路線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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