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伊利諾州遭綁架致死案,6月12日在伊利諾州皮歐利亞市聯邦法庭進行開案陳詞,辯方律師稱,被告克里斯滕森承認殺害了章瑩穎。
據6月12日媒體報導,檢方花45分鐘描述了章瑩穎死亡前的可怕細節,稱章瑩穎在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在位於香檳的公寓裡遭到強姦、毆打和斬首。聯邦助理檢察官米勒(Eugene Miller)說,克里斯滕森刺傷了章瑩穎的脖子、切下了她的頭,然後將遺骸丟棄在某個未知地點,事後被告將其公寓與車輛進行清理。檢方表示在克里斯滕森女朋友提供的竊聽錄音中,克里斯滕森描述了令人髮指的作案細節,他自稱章瑩穎是自己手下的第13個受害者,他把自己譬喻成是70年代連環殺人魔泰德邦迪(Ted Bundy)。可惜的是章瑩穎遺體一直沒有找到。
聯邦檢察官尋求法庭判處克里斯滕森死刑的主要論據是,他滿足了幾個死刑的法律標準,包括犯罪過程中謀殺,預謀,以及「令人髮指、殘忍或道德敗壞。 」
如果克里斯滕森被判有罪,法庭將進入量刑階段。由於該案檢方尋求嫌犯死刑,12名陪審團必須再次達成一致意見,決定是否適用死刑。如有一人持不同意見,嫌犯將不被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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