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喬治亞州一名男子在收到金額140萬美元的超速罰單後感到震驚,但市政府官員表示,這個數字並非實際罰款金額。
美國男子卡托(Connor Cato)說,他9月份在限速每小時55 mile的區段行駛時,時速達每小時90 mile,遭警方攔到路邊後收到罰單。
他於是打電話給法院,認為罰單上的金額是打字錯誤,但據稱他被告知,他要麼必須繳交罰單,否則要在12月出庭。
薩凡納市政府發言人皮考克(Joshua Peacock)表示,卡托收到的數字是「佔位符」(placeholder,最終資料輸入前,暫時輸入的文字或符號),由地方司法官法庭使用的電子罰單軟體自動產生。除當局規定的費用外,確切罰款金額不得超過1000美元。另有官員指稱,這項罰款金額是用於威懾,卡托不會被裁定繳交罰單上出現的金額。
但皮考克告訴美聯社:「即使這個人從我們機構的某人聽到不同說法,我們並未發佈那種佔位符作為威脅,嚇唬任何人(使他們)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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