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各級政府部門現已接到指示,要求從法規中刪除「外國人」(alien)一詞,今後所有出現該詞的場合將統一替換為「非公民」(noncitizen)。
該法案與州長鮑勃·弗格森上週簽署的其他法案一樣,旨在更新華州的法律語言。HB2632號法案已於3月4日由華盛頓州眾議院議長和參議院議長簽署。
由於加州和俄勒岡州是全美僅有的兩個立法要求對所有法規和文件進行相同修改的州,華盛頓州立法機構的這一舉措使整個西海岸與現代化指導方針保持一致。
華盛頓州參議院在法案通過時用三點概括了該法案的內容:
一是將部分法規中使用的「外國人」一詞替換為「非公民」;
二是要求所有在2026年7月1日之後頒佈的州和地方法規及其他官方文件,在提及非美國公民或國民時,應使用「非公民」或其他符合語境的術語,而不是「外國人」,除非使用「外國人」一詞是為了遵守聯邦法律或資金要求;
三是允許州政府機構使用快速制定規則程序,在不改變規則實際效果的情況下,將現有文件中的「外國人」一詞替換為「非公民」或其他符合語境的術語。
華盛頓州此前也曾對官方語言進行類似調整。2001年,華州在官方文件中用「外國人」一詞或短語取代了「東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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