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世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但目前全球已過半數的國家,基於法律正義與人權及執行死刑所引起的眾多爭議,已不再執行這種極刑。
華盛頓州最高法院日前也加入文明行列,終於以違憲為理由,廢除死刑法制,改以終身監禁及不准上訴假釋刑罰取而代之。
其實華州自現任英斯利州長履職後,他在二O一四年已經頒下暫緩執行死刑令。寥寥可數的八名死囚目前被押在牢房內,被華州納稅人的金錢供奉負責生養死葬。有人對死囚恨之入骨,認為他們犯錯後仍能被照顧活著是浪費政府資源。
回想倘若一生人活在一個全天候被監控的環境下,這種生活,不自由毋寧死,是否比死去更慘。試看流浪者寧願滿街走也不願入住流浪中心內,他們求的就是那份自由。倘若祇是要保存一口氣而活在世上,終生監禁是絕對可以達到目的,但真正的生命價值與素質,則會一掃而空,蕩然無存。
由於法制內可以有很多俗稱法律罅的規條為罪犯解脫罪名,甚至到最後發展到證據不足而令囚犯被釋放。故此也有人權份子死拼為死囚保命。廢除死刑也給了重犯一線申寃或重獲自由的希望與機會。
按中國人傳統思想殺人者死來思考死刑是正常的,但若以西方重視民權及尊重生命的⻆度來說,終身監禁已是最高懲罰。其實死刑與終生監禁都是告誡大家別挑戰法律底線,不要去犯下致命大錯,抱撼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