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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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2月19日的一篇文章報導,在澳大利亞最大城市悉尼(Sydney Australia)城外一家中國餐館工作的台灣女孩段曼姿(Man-Tzu Tuan),在她回答老闆說台灣不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後遭到解僱。
台灣與中國在澳大利亞的關係可能會在華盛頓州引發類似的問題,因為中國在華州的投資正與澳大利亞一樣迅速發展。華州人受益於中國投資者在房地產以及其他類型的企業,包括大西雅圖地區如華埠國際區、表爾威和其他城市的科技公司和餐館。
幾年前因為房價較好,中國購房者的熱門市場逐漸從溫哥華卑詩省轉移到西雅圖。翡翠城的西雅圖在地理學上如天氣、山脈和水域類似卑詩省,再加上中國是華盛頓的第一貿易夥伴而台灣排名在第四。
勞工法(Labor law)
我不知道華州的中國企業主是否有一直在向員工施加壓力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作法,我也沒有聽說有哪個中國企業主感到必需要影響員工同意他們的政治傾向。
華盛頓州的勞工法禁止僱主根據政治分歧進行歧視。
根據1968年《民權法案》第VII章及1986年《移民改革與控制法案》,凡對就業人員進行國籍歧視是非法的,在聯邦階層也是如此規範。根據西雅圖市政中的國籍對就業政策/實踐法規內容規定:僱主或其他有關實體,如果對與工作無關或對業務運作有其必要的某個僱員的因國籍問題造成負面影響的狀況都屬違法,此法規適用於每個僱員的就業政策或作法,無論其國籍來源為何。
員工的政治信仰與工作表現無關。餐館老闆應該根據員工對顧客的服務和態度,以及與同事間的關係對他的員工進行評估。
然而,我遇到了一個為一家大型衛生機構工作的人,他抱怨說:「當同性戀要比當共和黨人容易。」他談到了被民主黨同事排斥。雖然這不是一個愉快的工作環境,但他並沒有因失去工作而受到威脅。
在我們的辦公室,西華報和英文版Northwest Asian Weekly的員工一直是多元化的,我們有中國人、台灣人、越南人、馬來西亞人或香港人。此外,我們的作家群充滿了菲律賓人、韓國人、日本人和其他族裔,他們的觀點豐富,使我們的出版物充滿活力和有趣。我們互補技能,背景的差異從來都不是我們的問題。中國和台灣的僱員們一起工作了幾十年已經成為了朋友。
媒體生涯的壓力已足夠大,我不需要通過強迫員工們遵循我的信仰和行為來給他們增加一層壓力。作為報紙的出版商,我從不告訴我的員工他們的宗教或政治信仰應該是什麼,我從來不問他們的宗教,而且我從不探詢他們投票的對象,這是他們的選擇。他們不會因為他們投票給我不喜歡的人而被解僱,他們不會因為支持我不會支持的事件而遭到減薪。
不論是中英文版的員工,他們不必同意我的觀點。在報社的辦公室若所有的人都只能有一種看法是個十分不好的現象。所謂創新就是能看到別人無法想像的東西,能認知到別人無法思考的東西。我們必需保持開放態度接受並容忍那些不認同我們的人,去理解他們為何以特定的方式思考或採取行動是彼此對話的開始;傾聽和分享的意願是雙方建立橋樑的關鍵,誠實是任何組織的重要資產。
我是一個有自信心的人,不需要不斷地從他人處得到快樂或稱讚。有時候員工們寫了些我不一定同意的觀點,我從不挑戰他們,只要內容是事實而不是偏見,只要是讀者們可以從中學到一些東西,我就接受但從不越俎代庖。
如今,對客觀的詮釋不僅僅只是雙方包融,還要盡可能對多側面和多角度的包融,有時也要接受我們根本不歡迎的意見和看法。對我們來說這很難做到,因為我們的報紙必需面對那些我們沒有聯繫的人,寫這樣的文章是非常耗時的,但我們總盡力而為的顧及到所有狀況,我們最大的挑戰是缺乏人力和時間。
第一修正案中的言論自由是我們的座右銘。只要送進報社的稿件不含誹謗,只要撰稿人提供本名,我們就會支持他們寫的文章,我們會盡我們所能給他們出刊的空間。他們可以要求我們隱瞞他們的名字來保護他們,我們一般是會很樂意遵守的。然而,我不尊重也不得不拒絕那些批評攻訐別人(對特定社區領袖)的匿名作家,他們沒有膽量透露自己是誰。
過去,我們確實有一些社區成員責怪我們做的某些事情,因為我是中國人。通常情況下他們會說:「你是中國人,應該和中國或中國人站在一邊。」我可以想像前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在中國時所經歷的一切,中國的社交媒體常指責他有一張中國面孔但裡面是白色的。
抱歉,我是無法做到我是中國人,所以應該和中國或中國人站在一邊,依靠原則生活對媒體的信譽至關重要。我是華裔但我是美國公民,我的忠誠是對美國而不是中國(我的出生地和許多親戚居住的地方),不是台灣(我的親戚在這裡),也不是香港(我被撫養的地方)。我們的報紙是遵循美國的政策和時期。西華報是以中文發表的美國報紙,難道我們認為我們不是美國人而是中國人,若此那麼根據美國的法律,我們就不能要求平等的權利和獲得保護。
奧運
「你是對奧運的中國運動選手還是美國選手讚不絕口?」人們常常挑戰我。「因為你是中國人,去讚揚美國人而不是中國人,這不是很奇怪嗎?」有人這樣問。「如果你不贊許中國運動員,你就不是中國人。」這是中國人一般普遍的指責,因為他被我的回話激怒了。
人們因為我是華裔美國人而有各種各樣的假設和期望。
我的中國傳統灌輸了我的好奇心,讓我去注意中國、日本和韓國這些選手們的表現,我強調的是好奇心而不是偏好。我希望這些國家的運動選手們表現優異,並常常對他們在奧運會上的進步感到敬畏,同時也能記得他們的獎牌紀錄,因為過去亞裔得獎的不多。但是,我對美國運動選手,尤其是美籍亞裔選手感到驕傲和喜悅,他們已經克服了很多去證明自己處在主流地位。我很佩服他們,因為他們打破了許多障礙,包括亞裔美國人只能在學術上很強,但運動能力薄弱的刻板印象。
美國在體育領域的機會通常被授予白人,而不是像平昌冬季奧運會的各種膚色族裔的選手。亞洲人身材矮小的刻板印象,阻礙和傷害了許多亞裔美國人追求體育的機會和信心。啟發和支持年輕亞裔美國人實現他們的目標,並在美國獲得平等的機會和權利這一點很重要。
我專注於我們的下一代參加冬奧的亞裔美國人如韓裔選手克洛伊·金(Chloe Kim)、華裔選手陳巍(Nathan Chen)、日裔涉浴兄妹(Maia and Alex Shibutani)。他們證明了許多反對者認為亞裔不能在運動競技場上展露頭角的錯誤觀念。亞裔美國運動員在表演中同時表現出強大有彈性、有勁力且優雅的氣質,看著他們的在美國體壇興起是令人振奮的。
儘管我的掌聲首先是送給亞裔美國運動員,但這並不意味著我會忽略了其他卓越的運動員。例如,我喜歡看日本金牌得主的滑冰表演和他節目中的每一個細節,包括服裝、音樂和他迷人的動作;即使法國和加拿大雙冰球運動選手在他們壯觀的競技時,也同樣能贏得我的掌聲,他們的表現觸動了我的心靈。我不會做的事就是因為某個運動員和我同樣是中國血統而為他高興。我拍手是因為我意識到運動員在這一刻辛勤工作,看到了他們多年奉獻、決心和練習所帶來的最佳能力和表現。
作為另一個國家的移民,祖先的土地有時會造成負擔,但它也有助於衝突和一些混亂上的認知,但我沒有錯亂我應該屬於哪裡的立場。把中港台衝突糾纏在一起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我和孩子們並不總是小鼻小眼的角度去只同意某人,或只站在與他們有相同意見和看法的所有事情上。可以肯定的是,我們同時擁抱紅、白和藍的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