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簽證是美國允許雇主為專業技能人才,需具備至少學士學位或等效能力者申請的非移民工作簽證,用來填補「專業職業」(specialty occupations)中的空缺。
傳統上,僱主為 H-1B 受益人提交申請需付登錄費、基本申請費、培訓/教育費、反詐欺費等多項費用。這些費用總額通常為數千美元,而非十萬美元級別。 但近期美國政府批評 H-1B 制度被部份企業濫用,例如透過該簽證引進外籍勞工以低於市場薪資替代美國勞工,並可能擠壓本地薪資水平。
此政策可能的正面影響有助於讓 H-1B 簽證更多用於「真正高技能、高薪」職位,而非低薪替代或大眾化用途。可能使企業更重視在美國內部培訓與聘用本地勞工,而非依賴外籍低薪替代。從政府角度,有機會提升制度公信力、縮減濫用。
但潛在與已觀察到的負面影響包括:對科技公司與中小企業造成衝擊,這類企業以往大量使用 H-1B 引才,新增 100,000 美元/名的成本將構成重大負擔。 對國際人才吸引力減弱,美國可能失去部分優秀外籍專業人才,他們或其僱主可能轉向他國或遲延赴美。 對已有 H-1B 受益人、其家屬及企業操作造成不確定性與焦慮,特別是對於出/入境、海內外計劃的安排。實際有科技公司建議其 H-1B 員工立即返回美國,以避免受政策影響。
此政策美國移民局USCIS 已於10月20日這週發佈全新指南,明確說明有關H-1B簽證新規中$10萬申請費的具體執行方式。根據移民局的新指南,這項新規適用於2025年9月21日凌晨12:01之後提交的H-1B新申請,且申請人需在美國境外、並未持有有效H-1B簽證。此外,即使申請人當前在美國境內,只要申請中涉及以下幾種情況也必需繳納費用,包括選擇領館辦理、計劃通過入境口岸或登機前安檢等方式返回美國。
哪些情況不用交這筆費用?——如果申請是在2025年9月21日凌晨12:01後提交,但僅為境內申請人的身份更改、延長身份有效期或修改原申請內容,這筆費用不適用。也就是說,從F-1學生轉為H-1B身份,只要不離境重新辦簽證,是不用交$10萬美元的。即使之後申請人離境再用原來批准的H-1B簽證回來,也不需要重新繳費。但如果申請人不再持有有效非移民簽證身份,或者在等待身份更改批准期間提前離開了美國,就會被認定不符合境內身份轉換條件,那就得交這筆費用了。申請人應使用pay.gov網站支付$10萬費用。進入鏈接後會顯示H-1B VISA PAYMENT TO REMOVE RESTRICTION”。
可以申請豁免嗎?——有,但門檻極高!一些僱主希望能為海外申請人爭取豁免資格。總統公告中確實寫明:「如果國土安全部長認定某些行業、公司或個人,聘用H-1B外籍人員符合國家利益、且不影響國家安全和公共福祉,則可以豁免費用」。不過,USCIS發佈的說明遠比總統公告來得嚴格。他們加上了許多原文沒有的限制詞,比如:「極為罕見」、「門檻極高」、「嚴重影響美國利益、「無可替代的美國勞工」等。認為員工符合豁免門檻的僱主,可將申請和相關材料發送至郵箱H1BExceptions@hq.dh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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