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期反常的低溫天氣,許多華州居民可能習慣性地在清晨啓動汽車後回到室內繼續準備工作。然而,根據華州法律,這種行為屬於違法。
根據《華盛頓州法規》(RCW 46.61.600),司機不得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讓車輛引擎啓動。法律明確要求司機在離開車輛前需完成以下操作:
熄滅發動機
鎖定點火裝置
取下鑰匙
有效設置剎車
皮爾斯郡警察局此前曾多次提醒居民注意這一問題。他們表示:「天氣寒冷時,大家都希望在上班前熱車,但請不要讓車輛處於無人看管狀態,我們見過太多汽車在這種情況下被盜的情況。」
除了可能增加汽車盜竊的風險外,這項法律的存在還旨在保護社區安全。根據相關規定,若無人看管的車輛發生碰撞、撞擊他人財產,或造成傷害,最後一次駕駛車輛的司機需承擔法律責任。這包括遵守RCW 46.52.010和RCW 46.52.020中明確的事故報告及責任義務。
在低溫天氣下,熱車雖然看似便捷,但實際上可能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同時也可能帶來潛在的安全隱患。居民需謹記,在保護自身車輛安全的同時,也要遵守州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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