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與國稅局(IRS)近日發佈了進一步的指導意見,幫助納稅人理解如何適用川普政府《美麗大法案》中備受關注的「小費免稅」條款。該法案已於去年7月簽署生效。
儘管被稱為「小費免稅」,這一政策並不意味著小費收入完全免稅。根據規定,該優惠僅適用於聯邦所得稅,小費仍需繳納工資稅,同時在多數情況下仍需繳納州所得稅。
新規適用於2025年至2028納稅年度,允許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最多扣除2.5萬美元的「合格小費」。不過,對於年收入超過15萬美元的個人,或超過30萬美元的已婚聯合申報家庭,這一扣除額度將逐步減少。
IRS數據顯示,目前約有600萬納稅人申報小費收入。為明確適用範圍,IRS在最終規則中列出了70多種可能符合條件的職業,並將其歸為八大類,包括餐飲服務、娛樂演出、酒店服務、家庭服務、個人服務、美容健康、休閒與教學以及運輸配送等行業。
同時,IRS也對「合格小費」作出更具體定義。一般來說,小費需滿足幾個條件:必須以現金或等同現金的方式支付;需由顧客直接支付給員工,或通過小費分配機制獲得;並且必須是自願支付,例如餐廳自動加收的服務費不在扣除範圍內。
國稅局局長比西尼亞諾(Frank J. Bisignano)表示,隨著2025年報稅季截止日臨近,這一政策已經開始為部分納稅人帶來實際稅收優惠。「考慮到小費勞動者覆蓋行業廣泛,這些規定有助於更好地落實這一重要的減稅政策,」他說。
不過,這項政策的受益範圍也存在局限。對於部分低收入勞動者而言,由於本身收入較低、無需繳納聯邦所得稅,因此難以從該扣除中獲得實際好處。以2025納稅年度為例,個人標準扣除額為15750美元,已婚聯合申報為31500美元,收入低於這一水平的納稅人通常無需申報聯邦所得稅。
無黨派研究機構耶魯預算實驗室指出,2022年約有超過三分之一依賴小費收入的勞動者,其收入水平不足以繳納所得稅,這也意味著他們難以從該政策中直接受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