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雅圖公立圖書館踏入二O二O年一月二日開始,正式豁免了因過期退還圖書要繳交的罰款制度,希望藉此減少借書者的流失,並重新鼓勵大眾善用圖書館資源。
去年西雅圖市議會通過投票,贊成不再向過期還書或其他圖書館外借物罰款,並豁免了目前所有欠款者的還款。估計此舉可以回復五萬一千名借書者的圖書館設施使用權,這大約佔上西雅圖公立圖書館百分之二十的使用者。
按以往公立圖書館的規例,舉凡借書過期未歸還者都要按日計算交罰款。不過由於全國各地共有五十多間公立圖書館經已放棄向借書者進行懲罰,所以西雅圖公立圖書館也接受民意調查並投票,大家都認為罰款祗會趕走借書者,令他們不能享有使用圖書館的權利。因為逾期繳款時圖書館的系統會自動凍結使用者的賬號,直至付清費用後才能重新借用館內的外借物。另外當大眾使用電子書或刊物借貸率越來越多時,圖書館收到的逾期罰款其實收益也不能抵償他們的成本。所以西雅圖公立圖書館才決定除去逾期罰款的條例,旨在惠及真正需要利用圖書館內提供的知識寶庫者。與此同時西雅圖公立圖書館因為取消逾期罰款的損失,則將由通過的圖書館稅收補償。
西雅圖公立圖書館特別提醒市民,雖然館方取消了逾期罰款,但還是保留了向借書者追討責任的條例。除了逾期借書罰款被取消外,市民倘若有其他罰款,包括遺失圖書及損毀罰款,都要如數歸還。市民可以每次外借書本或其他外借物時,倘若沒有其他人輪候外借的話,市民可以持有連續借三次的權利,但謹記大家要按時還書。圖書館其實不想執行罰款制度,他們希望市民能自動按時還書,祗有按規矩運作才不會妨礙其他人使用圖書館的資源。在逾期十四天還未退還書本時,圖書館還是會暫時凍結使用者的賬號,屆時使用者就不能繼續外借其他實體讀物如書本,錄像或網上讀品,直至將外借物歸還時才能解凍。圖書館會將逾期一個月後還未歸還的外借物為遺失物處理,借用者要如數賠償。此項罰款是不能轄免。
倘若欠款在二十五元或以上者,圖書館會先扣除市民圖書證內的十元不退還按金,並將欠款資料送交追討公司追收欠債。一圖書館也給予借用者寛限情況,倘若市民有需要的話,可以透過網站https://www.spl.org/using-the-library/ask-us,商討賠償方案。圖書館為幫助市民謹記還書,專誠設立了各項的溫馨提示,包括傳送短訊及電郵等。雖然西雅圖圖書館取消了逾期罰款,但還是有一些有逾期借書者感到抱歉而希望轉以捐贈形式交罰款;對此圖書館表示歡迎,因為所有捐助都能支援圖書館各項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