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華州最高法院裁定,由蒂姆·艾曼(Tim Eyeman)提出的第976號動議案,即在選舉中獲得選民通過的$30汽車標籤法案違憲,該法案將不予以實施。
法院認為,憲法規定動議案需遵守單一主體規則,該動議案不符合該規定,同時在選票標題上也存在問題。市長杜爾肯(Jenny Durkan)在裁定下達後表示,這一決定為「給西雅圖選民帶來的正義」。
此次訴訟由代表西雅圖市的一個聯盟及金郡和加菲郡(Garfield County)公共交通部門聯合提出,他們表示I-976違憲,若得以實施則將大規模縮減兩郡公共交通服務及道路維修資金。在華州最高法院裁定下達前,金郡一名法官下令暫時禁止該法案生效。根據華州財政管理辦公室的數據,在未來6年中,I-976將使本州和各地方政府收入損失超過40億美元。西雅圖將被迫減少11萬小時巴士服務時間,加菲郡用來幫助老年人及殘障人士購買雜貨及看醫生等交通服務也將減半。
提出此議案的艾曼是一名長期反稅收倡議發起人,今年曾以共和黨人身份競選州長,但並沒有在初選中脫穎而出。他的30美元汽車標籤註冊費於20年前便首次通過。但在立法者頒佈其成為法律之前,該法案在法庭上被撤銷。華盛頓殘疾人權利協會工作人員Anna Zivarts表示,希望這次法院的判決代表著艾曼時代的終結,並表示「現在是時候開始集中精力建立我們所有人需要的運輸系統,並停止讓他再做出格的事了。」
另一方面,該法案的一些支持者在得知結果後非常沮喪,表示這一裁定讓選民投票變得毫無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