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最高法院6月24日推翻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判決結果,認為聯邦憲法沒有賦予墮胎的權利,是否允許墮胎應該由各州自行決定。
這項裁決在最高法院獲得了多數大法官的支持。 9名大法官中有5人支持,3人反對,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Glover Roberts, Jr.)對密西西比州的墮胎禁令表示支持,但對徹底否定墮胎權利的做法持保留意見。
媒體認為,最高法院的這個意見無疑將會在美國引起一場政治風暴,促使各州制定法律阻止墮胎。
高院此次作出的裁決支持密西西比州關於懷孕15週後不許墮胎的禁令。預計這一裁決將會導致美國南部和中西部幾十個州收緊對墮胎的控制,其中有13個州將會自動禁止墮胎。
對於高院的裁決,華州州長英斯利(Jay Inslee)在25日表態,稱他計劃採取幾項措施,確保在華州的所有女性——無論是本地居民還是遊客,都可繼續不受限制地保留墮胎自由。
英斯利與其他州立法者、墮胎倡導者和提供墮胎服務的機構一起譴責了高院裁決,同時譴責在此議題中推波助瀾的共和黨人,並表示該裁決顛覆了美國50年來墮胎合法化的法律。
雖然目前在華州墮胎仍然合法,但英斯利稱必須提高警惕,否則高院這一判決最終可能會導致各地墮胎成為非法項目的嚴重後果。英斯利說:「邁克·彭斯(Mike Pence)和共和黨計劃從華州女性手中奪走這一權利,我們打算阻止他們。 我們打算就在這裡阻止他們!」
州長表示,他計劃推動一項華州憲法修正案,該修正案將賦予居民墮胎權利,從而保證無論華州執政黨是誰,女性自由墮胎的權利將繼續存在。此外,英斯利還計劃採取以下3項措施,以完全保障本州女性的墮胎權利:
· 發佈州長行政命令,禁止華州巡邏隊參與其他州的刑事調查,以杜絕懲罰前來華州進行墮胎的婦女。
· 更新隱私法,使其他州無法獲得在華州墮胎的外州婦女數據。
· 分配100萬美元給提供墮胎服務的機構「作為首付」,因為這些機構未來可能需要處理許多外州婦女的墮胎需求。同時華州還考慮在100萬的基礎上增加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