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州在七月底時開始執行新例,鼓勵來自外州的新移民,在華州居住三十天內,更換駕照及汽車登記證。否則一經被發現沒有更換,即受重罰。
原則上牌照部一直都是要求外州來華州定居者要更換上述文件,但事實上很多人並沒有按例辦理。路上看見很多持外州車牌的汽車也未必是過路的;曾經有市民舉報鄰居經常停泊一部掛上紐約車牌的汽車達兩年之久。但牌照部回應指,礙於該部門沒有權力核查或要求駕駛人士作出改變。在華州通常駕駛人士幾乎是因為觸犯了交通法例被警察抓捕才被發現持外州駕照,這樣他們才會被嚴罰,然後才去更換駕照及汽車登記。
華州的新例旨在鼓勵這些駕駛者及早換領所有文件,倘若他們因犯交通事故被發現,首次接罰單時他們可以選擇到法庭先交五百元罰款及在九十日內取得華州駕照及汽車登記證。此前違例者同被罰,但未換華州牌照及汽車登記罰款高達一千五百二十九元。在新例中,倘若犯事者不按時領新證,他們也會被罰繳回一千五百二十九元的全數款額。通常執法人員在核對當事人的駕照與現居地址不相符時就能確認他們未有換證。
華州每年因新居民未及時報換駕照及汽車登記而損失了數百萬元稅收。汽車登記費用及稅收是支付華州運輸與路道維修建設的主要收入來源。運輸署嚴厲執法也是為華州人民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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