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月7日裁定,非法入境美國雖獲得「臨時保護身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TPS)的移民將不得申請永久居留權(綠卡)。
該訴訟最初由來自中美洲北部的國家薩爾瓦多共和國(Salvador)的一對夫婦桑切斯(Sanchez)和岡薩雷斯(Gonzales)提起。這對夫婦在1997年和1998年兩次非法入境美國。2001年,薩爾瓦多遭遇地震,美國給予該國家移民「臨時保護身份」,這對夫婦也獲得該身份。2014年,這對夫婦在申請綠卡遭拒後提起訴訟。
之後,儘管地區法院裁決這對夫婦可申請綠卡,但該裁決被上訴法院駁回。最終,最高法院維持上訴法院裁決。
最高法院大法官艾蕾娜·卡根(Elena Kagan)表示,該裁決依照移民法規定,這對夫婦因為沒有合法入境美國,即使獲得「臨時保護身份」也不得申請綠卡。
按照美國法律規定,「臨時保護身份」可給予本國遭自然災害和戰爭危害的外國公民。獲得該身份後可合法在美國工作。
據統計,目前美國有來自12個國家的40萬人為「臨時保護身份」移民。這些國家包括海地、緬甸、尼泊爾、敘利亞等。
自總統拜登上台以來,一直表示將放鬆移民政策,包括給予符合條件的非法移民合法身份等。
國會眾議院今年3月通過的移民法案中即包括給予「臨時保護身份」移民可申請綠卡的權利。目前,參議院尚未就該法案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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