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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兩人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訂下協議,卻未必有足夠的法律約束力。讀者可能會有點疑惑:這是從何說起?但普通法(即由法官判例累積而成的法律)有一個關於錢債的案件,便是一個好例子。
話說有一位傅先生向白太太借了一筆錢,傅先生因經濟周轉不靈,無力一次清償債務,於是便與白太太訂立一份協議,協定傅先生可分若干期清還該筆欠款,而白太太答應在收足欠款後,不會向傅先生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可是,這份白紙黑字的合約,完全沒有提及付利息一事。傅先生按照協議如期清還全部欠款後,滿以為可以無債一身輕,誰知白太太隨後向他追討該筆款項的利息。由於雙方立約在先,傅先生自然不肯付利息給白太太,白太太亦不肯就此罷休,便把傅先生拉上公堂,讓法官主持公道。
讀者可能會想,在法理上任何人借了別人的錢,當然應該要付利息;但在另一方面,雙方既然事先已清清楚楚地訂了協議,而債主又沒有聲明要欠債人付還利息,那麼債主又可否在事後違背自己的諾言,翻臉告人呢? 法庭說白太太沒有做錯,判她勝訴,理由是傅先生雖然與她有約在先,但他仍應付利息給白太太。
法庭的判決是基於一個十分古老(十七世紀)的普通法原則:一筆債項只能通過雙方同意的協議及有「代價」的支持下方可解除。因此,「在到期還款時付出為數較少的款項並不能算是償還全部欠款」。意即傅先生在訂約時答應分期還款,其實是未付出足夠代價。這項原則一直被法庭嚴格執行,因為即使在傅先生、白太太的情況下,雖然白太太有言在先,但她仍然可以到時反口不認賬。
看到這裡,讀者不禁會問:這樣的法律豈不是間接鼓勵人言而無信?訂了約沒有法律約束力,不是等於白訂?究竟道理安在? 若要解釋這個問題,不能不先了解合約中一個基本的概念-代價。
因為法律背後包含一個精神,便是法庭不會替任何人去執行一個他沒有付出過任何代價而得來的承諾的。故此,傅先生既然沒有付出任何代價而得到白太太的免息貸款的承諾,法庭只得依法判案了。
因此,下次如果你的朋友答應中了「樂透」獎後分給你十萬元,一旦他中了獎卻食言不肯分錢給你,在你告上公堂之前,你先要問自己一句:朋友對你的承諾,你有沒有付出過任何代價而得來。










數據顯示,中國留守在家的老人數量正逐年增多,除了沒有子女在身邊照料外,留守老人養老面臨的最大難題就是沒有退休金,他們只能靠土地或住房維持生活,一旦失去勞動能力,也就失去了生活來源。 因此以土地或住房流轉支撐農村養老,即「以地(房)養老」,讓只有房子、沒有生活費的老人,可以向銀行貸款有錢安享晚年,是許多老年人養老資金來源的一種重要方式,藉此方式能有錢請到無能力或無時間照顧長者的兒女,也是老人自救的一種方式。
香港明報報導,湖北萬松街機場社區居委會開辦項目名曰「親情互換,空巢不空」,讓獨居長者讓出一間空餘房間予年輕人免費居住,大學生或職場新人每週抽出固定時間陪伴老人,彌補獨居老人孤寂感之餘。有人照顧老人家日常生活,又幫到有經濟困難的年輕人解決租房問題,目前已有47組人參加這個項目。64歲姚順建中風後半身不遂,以前總是獨居在家足不出戶;3個月前和24歲河南青年馮露晨簽訂「親情互換」協議後,大讚項目令帶給他很多歡樂:「讓我走出了家門與別人接觸,他們不是親人勝似親人。」
如今,智能科技一步步充實著這個世界,智能科技不僅投放在年輕人的市場,還投在老年人市場,目標於智能健康養老,幫助老年人更好地適應這個科技化智能化的社會,同時最重要的還是保障老年人的健康與安全。老年人通過購買這些產品,讓自己可以安心在家養老,同時也減輕兒女照顧上的時間。
陝西西安閻良區推出「共享養老」計劃,長者可獲得免費家政照顧,參與計劃的義工可領取報酬或「儲存服務時數」,他日自己家中老人需要服務時,可以換取「對等」服務。

俗話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成功創業和擴張的關鍵之一,就是獲得來源安全且能滿足需要的資金。因為只有積累足夠的資金,才是無後顧之憂地開啟業務的前提。但是,許多新企業家的不難發現,募集足夠的資金可能並不是那麼的容易。 事實上,這可能是一個複雜且令人沮喪的過程。 本篇將重點介紹小企業如何籌集資金,並解釋如何準備貸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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