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7日,州長英斯利宣佈,未來將放寬宗教性質聚會限制。允許教會舉行100人以內的室外宗教儀式,所有參與者必須遮擋口鼻,遵循「口罩令」要求。在一些處於復工第2階段的地區,允許進行室內禮拜儀式,但參與者數量僅可佔室內最大容量的25%,或至多不超過50人,且每位參與禮拜的教徒都必須遵「口罩令」要求。宗教儀式包括禮拜、 宗教課程、婚喪儀式等。儀式中不允許唱詩班合唱,但可在戴口罩的情況下吟唱頌歌。同時州長鼓勵所有宗教活動遵盡量循社交疏離原則。
宗教
平權法案多樣情
在美國, 《平權法案--Affirmativeaction / Affirmative Act》又稱為積極平權措施,是指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在法律要求的平等機會。這些措施是為了防止在「膚色、宗教、性別或族裔出身」上,對僱員或就業申請人的歧視。例如美國勞工部提供的扶持行動包括宣傳活動,有針對性的招聘,員工和管理的發展以及員工的支持計劃。
歷史發展
美國平權運動是1960年代伴隨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女權運動、性革命等一連串民權運動興起的一項社會運動,並於民權法案通過後進一步擴大。
1965年由民主黨政府的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發起,主張在大學招生、政府招標等情況下照顧如少數族裔、女性等弱勢群體,是一個特定時期「族裔優先」的法律,保障他們不會在教育及工作方面受到歧視及不公平對待。
是最具爭議的法案
1961 年, 肯尼迪( John F . Kennedy)總統簽署了第10925號行政命令,規定聯邦政府需僱佣並平等對待少數族裔工作人員,這是《平權法案》第一次正式見諸政府文件。
自實施以來,少數族裔在政治、經濟、教育等領域的狀況明顯得到改善。然而僅僅以族裔、膚色、性別等群體差別作為得到優惠措施的標準逐漸受到質疑:只要是少數族裔或女性,在很多社會領域的競爭中都可以享受若干照顧;與此相反的族裔或人群,即使他們擁有明顯高於少數族裔的能力和成績,在競爭中也無法勝出。「逆向歧視」逐漸成為平權運動繞不開的絆腳石。《平權法案》也成為當代美國最有爭議的法案。
支持者認為,致力於少數族裔和有色人種的利益保護,真正將公平、公正的價值觀付諸實踐。反對者則認為,法案違背了「人人生而平等」的憲法原則,它把以族裔、膚色、性別等為基準賦予的權利凌駕於公民權利之上,在競爭中對一個人的評判應著眼於其能力大小,而非族裔或膚色等其他因素。
白人支持率最低
兩位亞裔學者日前在《社會科學-Sociological Science》期刊上發表論文,指出無論亞裔是否屬於平權措施的受惠者,白人對平權措施的支持率都是最低。
研究發現,僅有26.7%的白人支持在職場踐行平權措施,在招聘及升遷事項中給予非裔優惠政策。當亞裔與非裔同成為少數族裔受惠者,白人的支持率跌至23.4%。而當亞裔被描述成與白人一樣的平權措施受害者,白人對平權措施的支持率則反升至32.9%。
無論亞裔為受惠者或是受害者,白人對平權措施的支持率在所有族裔中均是最低。
堅定支持者的族裔
在平權運動之前,非裔美國人已經為爭取自身權利奮鬥了很久。縱觀美國平權運動半個世紀的歷程不難發現,權利的平等和機會的平等並非出於天賜,它來自非裔美國人持續不斷的抗爭。而這種抗爭能夠產生實際的效果。
而東南亞裔群體貧困率高,在平權行動以及其他社會正義問題上,他們的利益往往與黑人和拉丁裔群體一致。調查中顯示往往不被視作亞洲人的南亞人口,他們也是平權運動的堅定支持者。
不同代亞裔看法不同
據研究顯示,在亞裔社群當中,三代移民對在職場中給予非裔優惠政策的支持率,要比一代移民高出近三倍。對此,研究者之一、紐約市立大學研究生中心社會學副教授陳凡(Van Tran,音譯)表示,一代亞裔移民在祖籍國往往沒有與平權措施相似的政策。當他們帶著不錯的教育背景與專業技能移民美國時,這些資本往往無法在勞動市場中有效轉換,可他們又不能像非裔一樣受惠於職場中的平權措施,加上對美國社會與主流的接觸和認知不多,一代移民認為自己是種族歧視與平權措施政策的雙重受害者,故會因自己與後代的利益受損而攻擊該政策。
部份亞裔認為,現實中的平權法案,不僅不保護作為少數族裔的亞裔,反而對亞裔的傷害多於對白人的傷害。甚至在一些情況下,白人將從中受益。 然而事實是此法案對亞裔是絕對受益的。舉例來說:
在大選前,華盛頓前州長駱家輝努力說服亞裔美國人支持88號公投。擔任過商務部長兼駐中國大使的他,說自己感到有被迫向前邁進推動平權法案的部份原因,是他從平權行動中受益,比如能入讀耶魯大學就是一例。他表示最近的一些移民不理解美國日益嚴重的種族不平等。亞裔美國人在我們的社會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確保其他族裔也能享受這些機會。改善多樣性可以幫助提高所有學生的教育經驗,同時也可以幫助培養歷史上處於邊緣地位的學生。少數族裔需要能夠在各個領域有發展和發聲的機會,唯有平權法案才能讓我們繼續往前進達到此一目標。
華盛頓州的樂透獎 (lottery) 於1982年由州長John Spellman簽署成立。當年適逢西華報創業,與其他少數族裔媒體一樣,西華報也亟需廣告商的支持才能生存壯大。但州府樂透部門因這些少數族裔媒體發行量少影響力低拒絕給廣告,於是這些媒體聯合上訴州府。幸得當年華州參議員黑裔George Flemina以平權法案的規範和實施,強烈要求州府樂透部門不得有歧視少數族裔媒體的作法,必需支持弱勢族裔的生意以扶植族裔社區經濟及文化的茁壯。由於平權法案使西華報在早年創業維艱時確實受益,才能為社區作出37年的服務和貢獻。
結語
美國這個多民族與族裔沙拉盤式混合的多元文化環境中,強勢族裔如何與弱勢族裔共處,強勢群體如何與弱勢群體共存,將是美國社會面臨的全新挑戰。
至截稿止,88號公投
支持率是48.67%
反對率是51.33%
「你是美國人還是中國人?」
靜雯博客
如欲參看英文原文請瀏覽:nwasianweekly.com, under the opinion section
《紐約時報》2月19日的一篇文章報導,在澳大利亞最大城市悉尼(Sydney Australia)城外一家中國餐館工作的台灣女孩段曼姿(Man-Tzu Tuan),在她回答老闆說台灣不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後遭到解僱。
台灣與中國在澳大利亞的關係可能會在華盛頓州引發類似的問題,因為中國在華州的投資正與澳大利亞一樣迅速發展。華州人受益於中國投資者在房地產以及其他類型的企業,包括大西雅圖地區如華埠國際區、表爾威和其他城市的科技公司和餐館。
幾年前因為房價較好,中國購房者的熱門市場逐漸從溫哥華卑詩省轉移到西雅圖。翡翠城的西雅圖在地理學上如天氣、山脈和水域類似卑詩省,再加上中國是華盛頓的第一貿易夥伴而台灣排名在第四。
勞工法(Labor law)
我不知道華州的中國企業主是否有一直在向員工施加壓力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作法,我也沒有聽說有哪個中國企業主感到必需要影響員工同意他們的政治傾向。
華盛頓州的勞工法禁止僱主根據政治分歧進行歧視。
根據1968年《民權法案》第VII章及1986年《移民改革與控制法案》,凡對就業人員進行國籍歧視是非法的,在聯邦階層也是如此規範。根據西雅圖市政中的國籍對就業政策/實踐法規內容規定:僱主或其他有關實體,如果對與工作無關或對業務運作有其必要的某個僱員的因國籍問題造成負面影響的狀況都屬違法,此法規適用於每個僱員的就業政策或作法,無論其國籍來源為何。
員工的政治信仰與工作表現無關。餐館老闆應該根據員工對顧客的服務和態度,以及與同事間的關係對他的員工進行評估。
然而,我遇到了一個為一家大型衛生機構工作的人,他抱怨說:「當同性戀要比當共和黨人容易。」他談到了被民主黨同事排斥。雖然這不是一個愉快的工作環境,但他並沒有因失去工作而受到威脅。
在我們的辦公室,西華報和英文版Northwest Asian Weekly的員工一直是多元化的,我們有中國人、台灣人、越南人、馬來西亞人或香港人。此外,我們的作家群充滿了菲律賓人、韓國人、日本人和其他族裔,他們的觀點豐富,使我們的出版物充滿活力和有趣。我們互補技能,背景的差異從來都不是我們的問題。中國和台灣的僱員們一起工作了幾十年已經成為了朋友。
媒體生涯的壓力已足夠大,我不需要通過強迫員工們遵循我的信仰和行為來給他們增加一層壓力。作為報紙的出版商,我從不告訴我的員工他們的宗教或政治信仰應該是什麼,我從來不問他們的宗教,而且我從不探詢他們投票的對象,這是他們的選擇。他們不會因為他們投票給我不喜歡的人而被解僱,他們不會因為支持我不會支持的事件而遭到減薪。
不論是中英文版的員工,他們不必同意我的觀點。在報社的辦公室若所有的人都只能有一種看法是個十分不好的現象。所謂創新就是能看到別人無法想像的東西,能認知到別人無法思考的東西。我們必需保持開放態度接受並容忍那些不認同我們的人,去理解他們為何以特定的方式思考或採取行動是彼此對話的開始;傾聽和分享的意願是雙方建立橋樑的關鍵,誠實是任何組織的重要資產。
我是一個有自信心的人,不需要不斷地從他人處得到快樂或稱讚。有時候員工們寫了些我不一定同意的觀點,我從不挑戰他們,只要內容是事實而不是偏見,只要是讀者們可以從中學到一些東西,我就接受但從不越俎代庖。
如今,對客觀的詮釋不僅僅只是雙方包融,還要盡可能對多側面和多角度的包融,有時也要接受我們根本不歡迎的意見和看法。對我們來說這很難做到,因為我們的報紙必需面對那些我們沒有聯繫的人,寫這樣的文章是非常耗時的,但我們總盡力而為的顧及到所有狀況,我們最大的挑戰是缺乏人力和時間。
第一修正案中的言論自由是我們的座右銘。只要送進報社的稿件不含誹謗,只要撰稿人提供本名,我們就會支持他們寫的文章,我們會盡我們所能給他們出刊的空間。他們可以要求我們隱瞞他們的名字來保護他們,我們一般是會很樂意遵守的。然而,我不尊重也不得不拒絕那些批評攻訐別人(對特定社區領袖)的匿名作家,他們沒有膽量透露自己是誰。
過去,我們確實有一些社區成員責怪我們做的某些事情,因為我是中國人。通常情況下他們會說:「你是中國人,應該和中國或中國人站在一邊。」我可以想像前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在中國時所經歷的一切,中國的社交媒體常指責他有一張中國面孔但裡面是白色的。
抱歉,我是無法做到我是中國人,所以應該和中國或中國人站在一邊,依靠原則生活對媒體的信譽至關重要。我是華裔但我是美國公民,我的忠誠是對美國而不是中國(我的出生地和許多親戚居住的地方),不是台灣(我的親戚在這裡),也不是香港(我被撫養的地方)。我們的報紙是遵循美國的政策和時期。西華報是以中文發表的美國報紙,難道我們認為我們不是美國人而是中國人,若此那麼根據美國的法律,我們就不能要求平等的權利和獲得保護。
奧運
「你是對奧運的中國運動選手還是美國選手讚不絕口?」人們常常挑戰我。「因為你是中國人,去讚揚美國人而不是中國人,這不是很奇怪嗎?」有人這樣問。「如果你不贊許中國運動員,你就不是中國人。」這是中國人一般普遍的指責,因為他被我的回話激怒了。
人們因為我是華裔美國人而有各種各樣的假設和期望。
我的中國傳統灌輸了我的好奇心,讓我去注意中國、日本和韓國這些選手們的表現,我強調的是好奇心而不是偏好。我希望這些國家的運動選手們表現優異,並常常對他們在奧運會上的進步感到敬畏,同時也能記得他們的獎牌紀錄,因為過去亞裔得獎的不多。但是,我對美國運動選手,尤其是美籍亞裔選手感到驕傲和喜悅,他們已經克服了很多去證明自己處在主流地位。我很佩服他們,因為他們打破了許多障礙,包括亞裔美國人只能在學術上很強,但運動能力薄弱的刻板印象。
美國在體育領域的機會通常被授予白人,而不是像平昌冬季奧運會的各種膚色族裔的選手。亞洲人身材矮小的刻板印象,阻礙和傷害了許多亞裔美國人追求體育的機會和信心。啟發和支持年輕亞裔美國人實現他們的目標,並在美國獲得平等的機會和權利這一點很重要。
我專注於我們的下一代參加冬奧的亞裔美國人如韓裔選手克洛伊·金(Chloe Kim)、華裔選手陳巍(Nathan Chen)、日裔涉浴兄妹(Maia and Alex Shibutani)。他們證明了許多反對者認為亞裔不能在運動競技場上展露頭角的錯誤觀念。亞裔美國運動員在表演中同時表現出強大有彈性、有勁力且優雅的氣質,看著他們的在美國體壇興起是令人振奮的。
儘管我的掌聲首先是送給亞裔美國運動員,但這並不意味著我會忽略了其他卓越的運動員。例如,我喜歡看日本金牌得主的滑冰表演和他節目中的每一個細節,包括服裝、音樂和他迷人的動作;即使法國和加拿大雙冰球運動選手在他們壯觀的競技時,也同樣能贏得我的掌聲,他們的表現觸動了我的心靈。我不會做的事就是因為某個運動員和我同樣是中國血統而為他高興。我拍手是因為我意識到運動員在這一刻辛勤工作,看到了他們多年奉獻、決心和練習所帶來的最佳能力和表現。
作為另一個國家的移民,祖先的土地有時會造成負擔,但它也有助於衝突和一些混亂上的認知,但我沒有錯亂我應該屬於哪裡的立場。把中港台衝突糾纏在一起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我和孩子們並不總是小鼻小眼的角度去只同意某人,或只站在與他們有相同意見和看法的所有事情上。可以肯定的是,我們同時擁抱紅、白和藍的旗幟。
德州槍擊案26人亡20人傷 槍手行兇動機仍是謎
(本報訊)德州薩瑟蘭泉(Sutherland Springs)的第一浸信會教堂5日發生慘案,一名26歲男子闖入教堂大開殺戒,造成26人死亡,20人受傷,兇案線場慘不忍睹,其中還有8名死者來自同一家族。而經過警方的初步調查,目前認為嫌犯犯案動機,不是宗教也不是種族仇恨,而疑似與家庭糾紛有關。
當地時間5日上午11:30分左右,遭到槍手無情掃射,罹難者最小只有1歲半,最年長的77歲,其中還包含牧師14歲的女兒。
這場德州史上最嚴重的槍擊案,血案現場太殘忍連當局都不願描述,而槍手是26歲的白人男性凱利(Devin Kelley),會選在這座教堂犯案疑似只是因為他的岳母,是這裡的教徒。
不過警方表示,兇案發生時,凱利的岳母根本不在教堂內,而是岳母的母親,不幸中槍身亡,而這名槍手,曾在美國空軍服役,2012年因為涉嫌對前妻和小孩施暴,遭軍事法庭判刑12個月,2014年遭到除役。朋友形容嫌犯是個激進的無神論者,不但會攻擊狗,還在社群媒體咒罵上帝和教會。
警方調查後發現,嫌犯身中3槍,其中一槍是自己造成,另外兩槍是被居民開槍擊中,還有另一位目擊者開車追緝兇嫌凱利,隨後凱利開車失控,掉進壕溝,緝兇行動才告一段落。犯案手槍為AR-15半自動步槍,正與拉斯維加斯槍案的手槍相同。
相關媒體引述美國空軍發言人史蒂芬妮克(Ann Stefanek)稱,兇手凱利自2010年於空軍部隊服役,在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霍洛曼空軍基地(Holloman Air Force Base)負責邏輯準備,後因故遭到除役。空軍發言人事後坦承,他們沒有向FBI通報槍手的犯罪記錄,才讓嫌犯能夠任意買槍,而上月才發生的賭城槍擊案,造成58人死亡,如今短短30多天悲劇又重演,也讓槍枝管制議題,再度浮上檯面。
法律淺談:教育權利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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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每個州均設有免費公共教育制度,從幼稚園到12年級提供免費教育;經費依賴納稅人的稅錢;華盛頓州也不例外,本州的公共教育經費來源包括:州稅收佔70%、地方稅收佔20%、聯邦補助佔10%。此外,本州政府制訂了許多法例,確保學生及其家長的權利及對他們提出保障,其中包括﹕
一,平等教育機會
美國憲法規定,學生絕不能被剝削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學校不能因家境、種族、膚色、性別、國籍、信仰、婚姻狀況、生理或心理上的殘障、或犯案記錄而歧視學生。所以即使身份不合法的兒童,也擁有享受免費教育的權利。
二,公正程序
法律保障學生不受到不合理的搜查和扣留。校方若要處分學生,必需按照每個學校區所採納的規章來處理。根據州法,校方必需向所有學生及家長提供有關紀律處分和糾正措施的成文規定及程序。在紀律處分的過程中,學生絕對享有公正程序的權利。
三,宗教自由
每個校區必需採納政策,確保學生享有宗教自由的權利,以及避免學校及課室的活動受到宗教影響。
四,學校的選擇
一般來說,住在校區的學生可以堅持前往最近寓所的學校就讀。但在一些情況下則屬例外,比如學生需要接受特殊教育,但最近的學校缺乏這方面的條件,又或者該學生所屬的校區實施混合種族的政策。
五,殘障學生
根據州法,不幸患有殘障的學童有權依靠公共開支在普通或特殊學校設施內接受免費及適當的教育機會,並且應該在最少約束的環境下學習;校方必需每年與家長合作為每一個學童制定「個人教育計劃」。話雖然是這樣說,由於政府預算有限,父母若不努力爭取的話,孩子很有可能享受不到他們應得的麼協助。
六,健康措施
在入學之前,每一位學生必需接受某些疾病的免疫注射,除非預先經州健康委員會的豁免。
七,在家教育
在一般情況下,適齡兒童必需到公立學校上課,除非他們是在經公共教育總長批准的私立學校或家教計劃下接受教。若上述任何權利受到侵犯,可通過法定的有關投訴或訴訟程序要求公平的待遇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