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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USCIS收緊負擔審查 綠卡申請更嚴

September 19, 2025 by WA Chinese Post Leave a Comment

近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發佈了一份新的政策備忘錄,進一步強化了對綠卡申請中「公共負擔規則」的執行。

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NA),任何申請簽證、入境或身份調整為合法永久居民(LPR)的個人,都必須證明自己「不太可能主要依賴政府援助」。這一舉措也被視為:確保公共福利不被濫用,以此阻止無證移民的入境以及減少財政負擔。

「自給自足」一直是美國移民政策的核心。早在上世紀90年代,《個人責任和工作機會協調法》(PRWORA)與《無證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IIRIRA)就對移民獲取公共福利做出了限制。

這些法律要求移民申請時,必須綜合考慮年齡、健康狀況、家庭情況、資產、財務狀況以及教育和技能等因素。移民不僅要展示個人能力,還要證明未來不會成為社會的經濟負擔。

大多數綠卡申請人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支持宣誓書(Form I-864或I-864EZ)。該文件由擔保人簽署,承諾按照家庭規模和收入門檻為申請人提供財務支持。這是判斷申請人是否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重要依據。

新政策備忘錄沒有改變現行規則,但「特別強調擔保人的財務能力審查」。擔保人必須證明其收入達到聯邦貧困指導線的125%,若擔保人為現役美軍,則可按100%標準支持配偶或子女。若未能提供足夠的支持文件,申請人將被視為「不可接受」,直接影響綠卡獲批。

雖然此前拜登政府延續了相對寬松的公共負擔規則,並未引入新限制,但USCIS此次備忘錄明確提醒官員,在現行框架下依然要進行「徹底審查」。

例如,綠卡申請人必須在Form I-485表格上完整回答所有與公共負擔相關的問題(編號57-66)。若答案不完整或材料缺失,可能會收到證據請求(RFE)或拒絕意向通知(NOID),嚴重時甚至導致申請直接被拒。

USCIS官員在審查時會重點覈實:申請人是否符合豁免條件;家庭規模是否準確報告;所有必填項目是否完整提交。

任何缺漏都可能延緩審批進度,增加申請難度。USCIS在政策手冊第8卷G部分中,對官員審查公共負擔的細節做了內部指導。

許多家庭在申請綠卡時需要擔保人提供財務支持,而隨著審查趨嚴,擔保人的收入與財務能力可能成為決定性因素。

如果擔保人收入不足,申請人可能被直接認定為「公共負擔」,從而失去綠卡資格。對於依靠家庭擔保或準備通過婚姻移民的群體,這無疑增加了不確定性。

USCIS最新備忘錄雖然沒有修改現行法律,但通過強化執行和細化審查,實質上提高了綠卡申請的門檻。對申請人來說,確保表格完整、材料充分、擔保人具備足夠財務能力,將是順利獲批的關鍵。

(From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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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N新規出臺 出生證明或失效

September 19, 2025 by WA Chinese Post Leave a Comment

近期,川普總統簽署了一項行政令,直指美國長期實行的出生公民權制度。該行政令一旦全面實施,將對許多在美出生的新生兒身份認定、以及今後申請社會安全號碼(SSN)的流程產生深遠影響。

美國現行法律長期以來規定,任何在美國境內出生的孩子,不論父母身份如何,都可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然而,川普總統的行政令對這一政策提出重大改變:如果父母是非法入境者,或僅持有臨時簽證(如H-1B工作簽證、F-1學生簽證等),其在美出生的孩子將不再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目前,法院尚未最終裁決,但美國當局已著手討論實施方案。這意味著依靠出生公民權獲得身份的家庭,未來可能面臨不確定局面。

一直以來,美國出生證明是證明公民身份的主要文件。但在行政令生效後,僅憑出生證明可能不再足夠。今後,相關部門可能要求申請人額外提供父母身份材料,以確認在孩子出生時父母是否為美國公民或合法移民。

根據社會安全法,申請社會安全號碼(SSN)必須提交充分的身份文件。新規出台後,社會安全管理局(SSA)將對出生在美國的新生兒提出更嚴格要求:

  • 如果父母是美國公民:需提供父母的SSN記錄或公民身份證明。
  • 如果父母是綠卡持有者:需提供永久居民卡(I-551)、可讀移民簽證(MRIV)或其他國土安全部的驗證。
  • 如果父母是合法臨時居留者:需提交I-94表格,並帶有難民或庇護身份的確認印章。

這意味著,未來新生兒在申請SSN時,父母的移民身份將成為關鍵。

行政令還區分了不同出生時間的孩子:

  • 行政令生效前出生:只要能提供顯示出生地的SSN記錄或其他公民身份證明,即可認定。
  • 行政令生效後出生:則需額外提供歸化證明、公民證明、美國護照、公民身份證或海外領事出生報告等更權威的文件。

為落實新規,社會安全管理局將修訂內部操作手冊。未來,工作人員在審核SSN申請時,必須嚴格要求至少一方父母出示能夠證明其美國公民或合法身份的文件。申請流程不僅更複雜,也可能延長審核時間。

對於在美留學、工作、甚至短期停留的華人群體,這項行政令的潛在影響不容小覷。尤其是持有學生簽證、工作簽證或探親簽證的父母,其在美出生的孩子未來能否順利獲得公民身份,已經充滿不確定性。與此同時,出生證明的法律效力也被削弱,額外的證據要求將增加家庭在申請SSN和辦理相關手續時的負擔。

這項行政令既是對出生公民權的挑戰,也是對移民政策的再一次收緊。一旦全面實施,不僅新生兒的身份認定會受到影響,相關的社會福利、教育與醫療權益也可能隨之發生一系列變化。

(From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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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的擔憂中亞裔美國公民隨身攜帶護照

September 12, 2025 by WA Chinese Post Leave a Comment

節譯自:James Tabafunda NORTHWEST ASIAN WEEKLY

聯邦移民執法局(ICE)驅逐移民行動達到歷史新高,引發受影響的亞裔美國人社群的即時反應。 許多中國、印度、韓國和東南亞移民現在隨身攜帶政府頒發的身份證,希望保護自己免受錯誤目標。

川普總統承諾驅逐他所謂的「最壞中的最壞」。 但根據2025年7月公佈的最新聯邦記錄,大約71%的被拘留者沒有刑事定罪。 這個數字來自移民及海關執法局自己的資料,指出官方言論與被拘留者面臨的現實之間的脫節——其中許多人是美國公民或合法居民。美聯社和驅逐資料專案的分析證實了這一數字,表明政府的優先事項如何轉向更廣泛的掃蕩,包括亞裔美國人社群和其他少數族裔。

在一個廣泛報導的案件中,64歲的菲律賓國民、長期美國綠卡持有者Lewelyn Dixon在訪問菲律賓返回後被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在西雅圖塔科他州機場拘留。 Dixon是一名華盛頓大學實驗室技術人員,在美國合法生活了50多年,在塔科馬的西北ICE處理中心被關押了三個月。 律師說,她的拘留源於2001年的貪汙定罪。法庭聽證會後,塔科馬移民法院的移民法官Tammy Fitting法官下令釋放Dixon,裁定她不應被驅逐出境。為了保護他們的隱私,以下採訪物件的真實身份將保持匿名。

Andrea是一名馬來西亞華人移民,現在是居住在華盛頓州西部的美國公民,她說,每天攜帶美國護照的決定是基於長期的個人習慣——近年來,這種做法已成為防止圍繞建立其公民身份身份日益增長的焦慮的保護屏障。即使在Andrea成為入籍公民並在2015年將馬來西亞護照換成了美國護照後,她的謹慎感從未減弱。 她經常在美國和馬來西亞之間旅行,但護照不僅僅是代表過境,它還成為了保護。

對Andrea來說,被錯誤拘留的恐懼是真實的。「 我不相信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的特工,我也不相信警察,因為我經常看到新聞。 這是命中和錯過的。 如果你幸運的話,你會遇到一個有道德的人,但他們無論如何都會做他們想做的事。」 她說,僅僅想到被阻止的可能性,她就會經歷焦慮和恐慌症發作。 她不再參加公共活動,將外出限制在她熟悉且感到安全的地方。「我多呆在家裡,」Andrea說。 「我選擇不出門。」

她建議她的家人和朋友攜帶護照,告訴他們在不確定的時期這是一種自衛行為。 「以前,如果你不攜帶它,沒關係,但現在不行。 這是一個瘋狂的時代。 你最好帶上它,」她說。Andrea持有她的護照不僅是身份證明,也是作為保護——在美國安全和歸屬感越來越遙不可及的時候,這是預防措施。

Phoebe是一名來自印度的入籍美國公民,她曾經留下她的護照卡,從未想過她在日常活動中需要提供公民身份證明。但她的丈夫——一個在執法部門工作的土生土長的白人美國人——敦促她和他們的女兒要隨身攜帶護照卡。

John是一名在馬來西亞長大的華裔美國公民,也是西雅圖居民,現在到處都帶著他的美國護照卡。他決定攜帶護照卡是因為感知到川普政府的風險,並看到「永久居民,甚至一些被錯誤拘留的公民」。雖然John 認為攜帶護照卡可以提供一些保護,但他並不完全相信在當前種族定性加劇和積極移民執法的環境下,這可以保證安全。 他知道「在錯誤的時間在錯誤的地方」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至少我身上有它。 我可以把它給別人看,但我不確定在他們發瘋並想圍捕任何人時,這是否有幫助,」他說。

John說:「我覺得攜帶我的護照卡是必要的,」他呼應了Andrea和Phoebe目前對當前氣候的看法。 透過可見的身份證明他們的合法權利,這些美國公民堅定地期望公平待遇和根據美國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授予他們的基本公民權利。

最近幾年移民、邊境及身份檢查議題比較敏感,有時在美國境內靠近邊境例如華州靠近加拿大會遇到邊境巡邏隊檢查。在這種情況下,Enhanced ID 或護照會比 Standard ID 更有力,因為前兩者能明確表明「美國公民身分」。Standard ID 只能證明你在州內的身份,無法直接證明國籍。美國護照是身份證明最重要且權威的官方文件,它不僅能證明持有人是美國公民,享有美國公民的權利,例如參與投票和擔任政府公職,更能允許持有人更便利地進行國際旅行。在身份識別方面,美國護照是無可取代的最高等級文件,這點與綠卡等其他身分證明有著顯著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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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政府提高入籍門檻 擴大「良好道德品質」審查範圍

August 22, 2025 by WA Chinese Post Leave a Comment

(From 美國中文網)

川普政府正在收緊對尋求美國公民身份的合法移民的審查,這是其限制移民福利的最新舉措。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發佈新指令,要求移民官員在評估入籍申請人是否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時,必須考量更廣泛的因素。

根據移民法,擁有永久居留權(即綠卡)的合法移民通常在三至五年後便可申請成為美國公民。長期以來,證明自己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與通過英語和公民考試一樣,是入籍的基本要求。過去幾十年來,無論是在共和黨還是民主黨政府的領導下,這項要求主要被理解為申請人沒有犯下移民法中明確列出的不合格行為,例如謀殺等暴力重罪、毒品犯罪,或被認定為「習慣性酗酒者」。

然而,移民局發佈的新政策顯著擴大了「良好道德品質」的評估範圍。該政策指出,審查不能「僅僅是專注於沒有不當行為的粗略機械審查」,而應是對申請人行為、社會規範遵守度以及積極貢獻的「全面評估」。

具體而言,該指令要求官員「更加重視」申請人的積極特質,例如社區參與、家庭責任、教育水平、穩定合法的就業、在美居住時長以及納稅記錄等。與此同時,備忘錄也要求對可能表明申請人缺乏「良好道德品質」的因素進行「更嚴格的審查」,即便這些行為並未被移民法明確列為犯罪。

新政策特別指出,這些因素包括那些「與社區公民責任不符」的行為,即使它們「技術上合法」。移民局列舉的例子包括「魯莽或習慣性交通違規,或騷擾或滋擾性乞討/強賣行為」。

此外,新政策也指示官員們要衡量申請人是否已改過自新,例如通過遵守緩刑規定、支付逾期稅款或子女撫養費,以及獲得社區支持信等。

移民局發言人特拉格瑟(Matthew Tragesser)在聲明中表示,這項指令是川普政府為「恢復美國移民體系完整性」所做的又一努力。他說:「美國公民身份是公民身份的黃金標準,它只應該提供給世界上最優秀的人。今天,移民局在入籍過程中增加了一個新元素,以確保美國的新公民不僅接受美國的文化、歷史和語言,而且還表現出良好的道德品質。」

但批評者認為,此舉意在製造障礙。曾在拜登政府擔任移民局高級官員的蘭德(Doug Rand)表示,川普政府的政策旨在恐嚇申請公民身份的合法移民,並授權官員「刻意挑刺」,以尋找更多拒絕申請的理由。蘭德引用該政策對交通違規的提及,說道:「他們試圖通過扭曲良好道德品質的定義,將極其無害的行為也囊括進來,從而增加拒絕美國公民身份的理由。」

最新政策延續了川普政府一貫的限制移民立場。除了在南部邊境部署軍隊、加大對非法移民的突擊搜查等高調行動外,政府也在不斷收緊合法移民的渠道。例如,幾乎停止接收難民、終止部分合法入境項目、限制對特定國家的簽證,並對合法移民福利實施更嚴格的審核,包括擴大對社交媒體活動的審查。

根據移民局數據,在過去十年中,美國政府平均每年將60萬至100萬移民歸化為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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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的「美國人」

August 8, 2025 by WA Chinese Post Leave a Comment

據世界日報報導,數以萬計於2000年以前被領養到美國的人士,近年獲悉未被賦予公民身分,隨時有被遣返原國之虞。他們中大多是目前40歲以上的亞裔。當時許多跨國收養的亞裔孩子,如韓裔、越裔、美軍戰後遺孤等,雖被美國家庭合法收養,卻因種種原因未自動或主動取得美國公民身分。

而近期川普總統雷厲風行的移民政策,在他們頭上再添陰霾。如鍾雪莉(Shirley Chung)這類被跨國領養來美的孩子,她從小就拿著 SSN、上學、生活、工作,直到 57 歲丟失社保卡,SSA 要求她出示證明身分與公民或合法居留身分時,她才驚覺自己不是美國公民。在當時(1960–1980年代),美國對於收養兒童自動取得公民身分的政策並不明確或統一,導致出現以下情況:

鍾雪莉被收養後,養父母可能為她申請了一個 SSN,以便報稅(作為家庭撫養人員)、上學、申請醫療保險等。當時的 SSA(社會安全局)只需要基本移民或收養文件就可能核發 SSN,審查較寬鬆並不一定驗證公民身分,許多小孩在沒有取得公民身分的情況下就拿到了 SSN。很多收養家庭特別是早期的跨國領養家庭,誤以為孩子自動成為美國公民,並未主動為其申辦歸化。

美國直到 2000年《兒童公民法案(Child Citizenship Act)》 才明確規定:若在18歲以下時被美國公民合法收養,且在美國居住,自動取得公民身分。但這法案不溯及既往,也就是像鍾雪莉這樣早於2000年成年的人,就不自動成為公民,除非主動申請歸化。她的 SSN 早年以「合法居民」(而非公民)名義核發,但這身分未被更新、也未被轉為公民,才導致今天的困境。所以有 SSN ≠ 公民身分。

在這個以法治為根本的國家,竟有成千上萬被合法收養、自幼在美長大的亞裔成年人,因未獲正式公民身分,而面臨被驅逐出境的命運,令人震驚與不捨。他們多數在孩提時由美國家庭合法收養,接受美式教育、文化薰陶,深信自己是「美國人」。直到人生某個節點——如申請社保卡、護照或醫療保險時——才發現,自己竟然不屬於這個國家。這不僅是行政體制的失誤,更是人權的傷痕。

美國於2000年通過《兒童公民法案》雖為部分收養兒童補上保障,卻未涵蓋所有早年成年的收養者。這些早已深耕美國社會的人,如今卻因身份未正名而被邊緣化、甚至遣返,無異於第二次拋棄。

期盼國會與行政部門能本於人道精神,為這些「被遺忘的美國人」補發一張遲來的國籍證明。社會的良善,不在於對強者的榮耀,而在於對弱者的保護。


認識社會安全號碼

SSN 是用來識別報稅、社會福利、就業等事務的號碼,和國籍無直接關係。想知道某人是否為美國公民,不能只看有沒有 SSN,還需要看是否持有出生證明、入籍證書或美國護照等證明文件。所以有社會安全號碼(SSN, Social Security Number) 並不一定代表擁有美國國籍。以下幾類人都可能擁有 SSN,但不一定是美國公民:

  1. 美國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這類人是合法移民,有工作權利,因此可以申請 SSN。他們不是美國公民,但通常可以在美國工作、報稅、享受部分福利。
  2. 持有工作簽證的外籍人士(如 H-1B、L-1、F-1 OPT 等)——只要有合法工作權利,就可申請 SSN。例如:國際學生在實習或 OPT 期間取得 SSN。外籍專業人士在美公司工作也需 SSN 來報稅與薪資處理。
  3. 庇護申請者、難民——雖然他們還不是公民,但一旦獲得合法工作資格,也可以申請 SSN。
  4. 曾經合法工作、後來身分改變的人——有些人可能以前合法居留與工作,後來身份轉為非移民或無證,但 SSN 仍然存在。
  5. 部份依親簽證者——像是配偶、子女如果有工作許可,也可能會有 SSN。

如需區分某人的移民身份,可以查SSN 卡上的字樣,如:「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DHS authorization」就不是公民。USCIS 身份文件,如綠卡、EAD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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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新任局長:將提高入籍考試、H-1B簽證門檻

August 1, 2025 by WA Chinese Post Leave a Comment

剛剛獲得國會參議院確認不久的移民局局長埃德洛(Joseph Edlow)本週接受了《紐約時報》採訪。他透露,川普政府計劃對入籍考試,以及技術移民的簽證,也就是H-1B簽證制度進行改革,以提高門檻。

埃德洛在接受採訪時說,現有的美國入籍考試過於容易,必須調整。他說,現有考試只需死記硬背就能過關,這並不符合立法的初衷。

目前,申請入籍者需學習100道公民常識題,考試時會被抽問其中10道,答對六題即可通過。

在川普首個任期內,移民局曾把考題增至20道,須答對12題才能過關。埃德洛表示,移民局可能很快會恢復這麼做。

此外,埃德洛指出,H-1B簽證也有必要改革,應該優先考慮願意為外國勞工支付更高薪資的企業。他說,H-1B簽證本應是對美國勞動力市場的補充,而非替代。

埃德洛表示,改革方向已十分明確,優先引入高質量、經濟貢獻大的外籍人才。

目前,美國每年通過抽籤方式向企業發放約8.5萬份H-1B簽證。

總統川普在上任後加大了對移民的打擊力度,但埃德洛表示,移民整體而言帶給美國的是「淨正面效應」。

另外,在川普的首個任期內,移民局曾修改政策,使領取公共福利的移民更難獲得綠卡。對此,埃德洛表明,他不打算恢復這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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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兒童若父母沒身份 這些福利將拿不到

May 30, 2025 by WA Chinese Post Leave a Comment

共和黨稅務法案以積極手段限縮非法移民領取白卡、紅藍卡、聯邦補助、兒童抵稅等,以免納稅人繳交稅金遭到浪費,但由於無證移民本來就不容易拿到聯邦福利,移民專家與倡議人士說,各種限縮措施最後主要衝擊對象將是父母沒有身份的美國公民兒童,例如難民或向申請庇護獲准的外籍人士兒女。

美國有12%兒童雖然身為美國公民,但父母當中至少有一人不是美國公民,人數約為900萬孩童。波士頓大學(Boston University)社會工作學院(School of Social Work)2022年研究報告指出,父母當中至少有一人是移民的兒童,生活貧窮的機率比父母為美國出生的兒童高出一倍。

自由派研究機構「預算與政策優先項目研究中心」(Center on Budget and Policy Priorities)移民政策部副總監Shelby Gonzales說,針對無證移民而來的鐵腕政策,在真實狀況底下,其實是以各種不同方式懲罰公民以及曾經是合法移民的其他民眾。

眾議院通過的川普總統「大而美法案」,如果接下來在參議院也表決過關,兒童抵稅福利(child tax credit)將從目前每名兒童2000元調高為2500元,但適用對象僅限有社會安全號碼(Social Security number)的家長。現行規定則是兒童有社會安全號碼就可享受兒童抵稅福利,家長只有個人納稅識別號碼(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ITIN)也可以。

跨黨派國會組織「稅務聯合委員會」(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估計,這項改革將讓擁有社會安全號碼的200萬兒童不再享有兒童抵稅福利。

主張限縮移民的保守派智庫「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資深法律研究員George Fishman表示:「在真實世界裡,錢是流入非法移民父母的手中,他們並沒有義務要把經費花在孩子身上。」

專門研究移民的波士頓大學社工學院教授Dolores Acevedo-Garcia指出,孩子未來將會長大成人,「我們真的對他們減少資源,讓他們教育、健康等方面條件通通變差,然後在幾年之後來面對這些問題衍生的後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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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政府給新版綠卡及公民身份申請表30天寬限期

March 14, 2025 by WA Chinese Post Leave a Comment

川普政府現在允許移民及其律師有更多時間使用新表格,上週的突然改變使申請陷入困境。

至少有九份表格更新了,以遵守川普總統簽署的行政命令,但沒有獲得通常用以避免混淆的寬限期。在上週五提起訴訟後,寬限期已經到位。

新表格影響了那些申請永久居留權和公民身份的人,可能會影響到在3月3日新表格最初生效前幾天提交申請的數百名(數千名)移民。如果申請人使用的是過時版本的表格,他們的申請可能會延誤或被拒絕。

移民律師對2025年1月20日突然更新的表格感到困惑,因為他們沒有通知客戶做好準備。這些表格略有變化,以反映川普在就職典禮當天和之後幾天簽署的行政命令,包括只承認出生時指定的兩種性別——男性和女性,以及在提到移民時使用「外國人(alien)」一詞,而不是使用拜登時代的「非公民(noncitizen)」或「外國公民(foreign nationals)」。

律師們告訴《新聞週刊》,公民及移民服務局(CIS)正在製造「行政混亂」,而該機構表示,提交正確的表格是申請人的責任。

受影響的表格有:

  • I-485身份調整–用於申請永久居留權的人
  • I-485補充A -提供額外的信息
  • I-485補充J -確認有效的工作邀請或工作遷移請求
  • I-134經濟擔保聲明
  • I-192申請以非移民身份進入美國
  • G-325A生平信息
  • I-918 U非移民身份申請
  • I-131申請旅行證件,假釋文件和到達/離開記錄
  • N-400入籍申請-適用於申請公民身份的人

上週五,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和Benach Collopy律師事務所在哥倫比亞特區的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川普政府。週六,這九個表單頁面更新了新的寬限期,為30天或更長時間。這將使用1月20日新版本申請表的要求推遲到至少4月初。

CIS在其網站上表示,申請人可以使用以前的表格或更新的表格,直到特定的寬限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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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強硬重申:結束出生公民權 混合移民家庭「全家驅逐」

December 13, 2024 by WA Chinese Post Leave a Comment

當選總統川普在NBC新聞週日播出的節目中,就公民出生權問題和驅逐非法移民問題再次強硬表態。他表示,「如果可以」,他將通過行政命令終止「出生公民權」,還稱對那些具有混合移民身份的家庭,將把他們全家都驅逐出境。

在NBC新聞《與媒體見面》(Meet the Press)節目中,川普被問及是否仍然計劃結束「出生公民權」,他回答說:「是的,絕對是。」在今年大選期間,他曾多次提及該計劃。

川普稱,會堅持自己的承諾,將結束出生公民權作為其全面移民計劃的一部分。

美國第14修正案明確規定,美國公民身份是所有「出生在美國土地上的人」與生俱來的權利。當被問及將如何繞過憲法和這一實行了150年的法律時,川普說:「我們必須做出改變。我們可能不得不向民眾求助,但我們必須結束它。」

他說,「如果可以」,他將通過行政命令來終止出生公民權。川普在第一任期內就曾表示,要研究實施該計劃,但受到一系列議員和法律學者的廣泛質疑。

另一方面,在當天的新聞節目中,川普還表示,那些「擁有混合移民身份的家庭」可能會被全家驅逐出境。

在節目中,川普被問及他是否會驅逐具有混合移民身份的家庭——比如,那些「父母是非法移民、孩子在美國出生」的家庭——川普回答說:「我不想拆散家庭,所以唯一的方法就是,讓他們在一起,然後把他們都送回去。」

川普此番言論與他提名的邊境主管、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前代理局長湯姆·霍曼的言論一致。霍曼此前曾就「一上任就立即進行大規模驅逐」的承諾表示,「家庭可以一起被驅逐出境」。

不僅如此,將在川普新政府中負責政策和國土安全事務的白宮副幕僚長米勒也重申,川普承諾在上任第一天就開始大規模驅逐非法移民。

而即將上任的參議院共和黨領袖約翰·圖恩已開始草擬以邊境安全、能源和國防問題為中心的立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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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淺談:有條件綠卡轉正式綠卡 需按不同情況處理

December 5, 2019 by WA Chinese Post 3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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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亦將刊載於林滋強律師網頁,請查看www.dennislam.com


憑婚姻辦理在美居留是一個很普遍的移民途徑。但正因為有很多人為了綠卡而假結婚,移民官對這類移民申請的審查自然便會嚴謹一些,特別是那些牽涉美國公民的婚姻案,更容易惹起移民官的注目。那是因為這類移民簽証不需要等待名額,即辦即有。與永久居民成婚的移民申請案件,出現欺騙的機會則較少,原因是這類簽証往往排期一年多兩年才有名額,而假結婚的人很少會願意等待這麼長的時間。

為了防止欺詐婚姻,於是從1986年起美國移民法規定外國人與美國公民結婚申請綠卡, 都受到「有條件居留」的限制, 首先取得的是條件綠卡(又稱臨時綠卡) 。條件綠卡上效期為兩年,在九十天內,美國公民與外國配偶必須用I-751表格一起向移民局申請正式綠卡,同時並提供同居的証明,如報稅單、醫療和汽車保險、銀行聯名及其他各種賬單、房產証、生活照片等。

條件綠卡轉永久綠卡的申請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在正常婚姻情況下美國公民與外國配偶共同簽字一起遞交I-751(Joint Petition);另一種是由於美國公民與外國配偶的婚姻破裂,而由外國配偶獨自遞交I-751申請,稱之為豁免共同申請(I-751 Waiver)。豁免共同申請(I-751 Waiver)舊的規定是,申請人必須已經與美國公民離婚並收到離婚判決書,此外還需証明其與美國公民婚姻是真實的,或提出在婚姻中曾經遭受美籍配偶虐待、施暴的証據,或提出回原居住國/母國生活艱難的原因。申請一但獲得批准,申請人便可以獲得正式永久綠卡。

問題是,豁免共同申請的規定—即先取得離婚判決書—會引起一些矛盾和困擾。比如有些美國公民與外籍配偶的婚姻在拿到永久綠卡之前便出現了問題,但這些問題可能只屬暫時性的,或兩人只是處於暫時分居狀態,並無意斷絕婚姻關系。按照舊規定,他們必須先辦好離婚手續,外籍配偶才能遞交豁免申請,這樣一來可能使本來有機會復合的一對夫婦就此分手。或者,若按舊規定需要離婚的外籍配偶和美國公民可能會由於法律程序或打官司的原因無法及時完成離婚手續,因而耽誤遞交豁免申請的時間。

為了解決上述矛盾,移民局改變了政策,規定了在不同情況下對豁免申請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第一種情況是如果在遞交I-751表格時美國公民和外籍配偶同時簽了字,當時兩人的關係仍然良好,但在等待審批過程中婚姻出現了問題,並提出了離婚,根據新規定,移民官員可以發出補件通知,確定美國公民與外籍配偶婚姻關系真實性。如果最後離了婚,外籍配偶提供了離婚判決書,那麼移民局就可把I-751共同申請直接轉為豁免申請來審理。

第二種情況也是在遞交I-751共同申請時,美國公民和外籍配偶已經簽了字,但他們其實已經分居並開始辦離婚手續,移民官知道後也會發出補件通知以確定外籍配偶申請人與美國公民之間的婚姻關係真實性,移民局一獲得離婚判決書,便會直接把I-751共同申請轉

為豁免申請。依照舊規定,以上兩種情況外籍配偶都必須先撤銷之前的共同申請,才能夠遞交新豁免申請

第三種情況是外籍配偶和美國公民已經開始辦離婚,但是還未收到離婚判決書,依照新規定申請人可以單獨提出豁免申請,而不必等到正式離婚, 但申請人必須在回復移民局發出的補件通知時提供給移民局正式離婚判決書。

最後想提的是,只要婚姻屬實和有效,外籍配偶一般都可以靠自己(在離婚後)申請正式綠卡,而不需要看美國公民配偶的臉色或受他的威脅。

Filed Under: 副刊, 法律, 首要 Tagged With: 公民, 欺詐婚姻, 移民, 綠卡,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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