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局長哈恩(Stephen Hahn)表示,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有可能在人體試驗結束前,即先取得緊急授權使用。
哈恩告訴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這種特殊許可須由疫苗開發商自行提出申請。總統川普一直催促新冠病毒疫苗推出,還說11月3日大選前可能就會有一支問世;哈恩堅稱FDA今天提出的想法並非迫於總統川普壓力,而會「是根據科學、醫藥、資料做出的決定」。
包括與英國牛津大學(Oxford University)合作的英國藥廠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和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聯手的美國生技公司莫德納(Moderna),以及美國輝瑞藥廠(Pfizer)與德國生技公司BioNTech合組聯盟,3家西方藥廠正順利進行第3階段臨床試驗。
共計數以萬計受試者參與試驗,其中一半受試者接受實驗性疫苗,另一半則接受安慰劑。在正常程序下,試驗主持人必須等待數個月,觀察兩組受試者的感染率在數據上有無顯著不同。
全世界迫不及待等待有效疫苗之際,中國和俄羅斯不等疫苗試驗得出結果就發出許可,引來美國等國公衛官員批評。
哈恩今天也表示,或許不是每個人都需要緊急授權,許可或許會發給特定的高風險族群。他說:「我們的緊急使用授權和全面許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