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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用非移民簽証來美的外籍人士由於不了解過期居留的後果,以至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走? 還是不走?那是有因為他們不熟識有關3年或10年禁令的移民法例。就像最近有一位客戶來和我咨詢,說在3年前她的美籍父親替她遞交了I-130表,正在等候排期,但兩年前從中國來美探親,過期居留至今,問排期到後可在這裡申請綠卡嗎?答案是不能,因為除非她是跟美國公民結婚,否則過期居留者不能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而必須回到原居地通過美領館申請移民簽証再來美;但她在美國已過期居留超過一年,所以一旦離美10年不能再回來。由於她對3年或10年禁令一無所知,才造成她今天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
什麼是三年或十年禁令?
移民法規定,非法居美滿180天者罰以3年不准再來美國,非法居美滿一年的話則罰以10年不准再來美國。這兩項不准來美的禁令,祇適用於那些「自動」離境而又再申請入境美國的人士,不離境的話便不受影響。可是,若不幸被移民局逮捕或解送出境的話,初犯者5年不得申請入境,第二次20年不得入境,如加上有犯罪行為,甚至永遠不得入境;不出席移送出境聽証者,則10年不得入境。
是否應該重視不准回美的禁令?
如果你一心一意繼續非法留在美國,根本沒有返回原居地的打算,或者根本不理會將來有沒有合法移民美國的可能性,那大可對此禁令置之不理;但如果你沒有長期非法居留美國之意,又不想盡量要等上3年或10年才能持非移民或移民簽証再入境美國,那麼便要認真考慮不在180天內或一年內離境的後果了。要知道,舊法對逾期居美的外籍人士的懲罰祇不過是不准他們在美國轉換身份,他們大可在美國領事館改領簽証後再來美國。比較起來,新法嚴峻得多,逾期居美的外籍人士離美後須等上3年或10年才能再申請來美。
下列人士卻不受禁令的約束:
— 18歲以下者。不過從其年滿18歲當天起,便將開始計算非法居留時間了。
— 有正當申請政治庇護理由的人士。
— 持學生簽証入境者,但若收到移民局有關身份失效的通知,從那天便開始計算非法居留時間。
— 遭虐待之婦女及子女。
— 在合法身份過期前申請延期或更換身份,並未曾非法打工者。但這些人只有120天的緩衝期,即移民局在接獲申請120天後若仍未作出決定,申請者便開始被視為非法居留。

前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的回憶錄《應許之地—A Promised Land》,將於大選後不久的11月出版,他的出版商企鵝蘭登書屋(Penguin Random House)9月17日作此宣佈。此回憶錄11月17日將以25種語言在全球發行,包括西班牙語,中文,阿拉伯語,捷克語,芬蘭語和越南語。
奧巴馬表示,在書中,他還試圖讓讀者感受到他和夫人米歇爾·奧巴馬(Michelle Obama)在那些年裡經歷的個人旅程,那些難以置信的高潮和低谷。此外他還指出,「在美國正在經歷如此巨大的動蕩之際,這本書提供了我的一些更廣泛的想法,關於我們如何在未來彌合我們國家的分歧,讓我們的民主為所有人服務——這項任務不會取決於任何一位總統,而是取決於我們所有參與其中的公民。」
預計對這本書的需求將非常大,而Penguin Random House的印記Crown則訂購了300萬冊的美國版的印刷品。為了應付如此巨大的訂單,Crown計劃在德國印刷大約一百萬本書籍,並安排了三艘配備112個集裝箱的船隻,將這些書籍運回美國。
奧巴馬總統回憶錄的不同尋常之處在於,奧巴馬不僅是一名政治人物,而且還是作家。他的第一本書《我父親的夢想》由Peter Osnos於1995年在《時代》雜誌上出版。Osnos說,在奧巴馬與Simon & Schuster的原始合同被取消後,他付了40,000美元的預付款,因為奧巴馬花了太長時間才交付這本書。Osnos在談到從4萬美元的交易到6500萬美元的收益時說:「那一定是出版歷史上最大的弧度。」
Ruth的突然去世,可能不僅僅是女權界失去了一位旗幟性的人物,更重要的是,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會對整個美國的長期走向產生微妙的影響。此前的最高法院中,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比例是5:4,現在Ruth去世,川普在自己第一個任期僅僅只剩2個月不到的時候,又有了極為難得的提名機會,自然會再次提名自己心儀的人員,此消彼長,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比例很可能是壓倒性的6:3,這對於美國政治的長期走向可以說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1961到1963年,她作為研究員和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國際程序法計劃的的副主任,1972到1980年,她任教於哥倫比亞大學,在那裡她成為第一個獲得終身教職的女性並與人合作撰寫了第一本關於性別歧視的法學院案例書。1977年,她成為史丹佛大學行為科學高級研究中心的研究員。1972年,Ruth合作創辦了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女權計劃,並在1973年成為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總法律顧問。作為女權計劃的首席訴訟律師,她在最高法院為一些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辯護。這些案件支持檢驗基於性別的法律分類的平等保護標準的中度審查的最終發展和應用。她的倡導和工作促成了在法律的許多領域中性別歧視的結束,因此獲得了極高的聲譽。






